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36万元,减幅为11.7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公务接待费预算0.7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农业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农业部门等费用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70万元,同比增加0.64万元,增幅10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接待费标准按500元/人核定;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按不超过10%计提安排接待费,因此比2016年增幅较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怒江渔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渔政执法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减幅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贯彻公务用车改革政策,压缩相关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