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怒江州植保植检站: 根据《怒江州州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对你部门(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部门(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194748.50元,本年收入964490.84元,本年支出 972761.34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6478.00 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0.00 元,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186478.00元)。 二、你部门(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 元,本年收入 / 元,本年支出 /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 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 / 元,项目支出结余和结转 /元)。 三、你部门(单位)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 / 元,本年收入 / 元,本年支出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元。 四、请你部门在本文件到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州财政局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五、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发现原上报数据因账务处理或报表填列有误,或因审计事项确需对已报送并批复的决算数据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调整次年的账务,并在决算中将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以及调整单位、科目、金额和调整原因作出具体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