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及情况
说明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农村各项法规、政策、方针、路线,普及职能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 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为各级各部门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三、负责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四、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指导农民依法、合理、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组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摸清农村集体家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组债务的有效途径,帮助村组逐年化解债务。
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开展农民负担监督,做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的预算、兑现。严禁收费单位或部门抬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
七、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
八、培训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能人,管好用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九、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好登记注册、项目申报、制定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制,严格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资金合理使用及审批。
十一、协助金融机构及农业保险部门,农民以土地抵押贷款及土地投保亩数申报与灾后理赔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搜集汇总上报2014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年报,安排部署2015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报表。
1.按时上报14年度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各项报表。
2.认真测算2015年预测数和农村经济收入主要指标十三五增长目标。
3.按时上报农产品价格、住户调查、农村经济运行等报表。
二、认真组织开展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启动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组织督察组对四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察,全面了解和掌握四县近期农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推动工作。
3.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编撰业务教材。编制《怒江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业务资料》,教材包括:文件依据、业务流程、政策一百问三个内容。涵盖了开展工作所需的业务资料。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宣传中央、省州有关土地确权精神,做好舆论宣传,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三、落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继续抓好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方针的宣传。
1.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一是贯彻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跟踪检查,及时宣传,严把对农民收费的项目审核关,清理涉农收费文件,规范对农民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杜绝添项增码,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对涉农收费项目,依据文件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的原则,严禁摊派现象的发生,四是惠农政策落实实行“一册明”,“一折统”,实现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五是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2.继续抓好部(省)农民负担定点监测,严格按《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筹资筹劳内容和程序新建村内公益事业。
四、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项目申报。年内,共申报省级示范社6家、对上报的19家州级示范社进行严格审核,通过4家州级示范社创建。通过积极争取项目,用项目促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促进规模化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五、继续抓好《怒江农村经济研究》刊物编撰工作。年内共出刊2期,以刊物为平台,促进系统内农业信息宣传交流,推动农业政策、州县农业工作宣传力度。
六、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建设项目建设力度。
根据省有关仲裁庭建设要求,州农经局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各县仲裁庭基础设施建设地点进行实地查看,强调各县在仲裁庭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一定要注意“一庭三室”建设的方式要符合省里新建(独立建设或合建)、新购或扩建的要求,其中“一庭”的面积一定要达到100平米的要求,符合省里的验收标准。
七、根据云办发[2014] 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云办发[2014] 47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起草我州《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八、认真完成好农业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怒江州农经局为州人民政府直属副处级的事业单位。
2.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单位1个,事业单位农经局1个。
3.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单位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2人。2015年末实有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决算总收入9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1万元,占总收入的98.9%;其他收入1.09万元,占总收入的1.09%。其中:1、本年财政拨款98.0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72.67万元,比上年增加25.34万元。2、本年度其他收入1.09万元,上年度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加1.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决算总支出95.1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8.24万元,上半年度经费总支出为76.89万元,本年度经费总支出为95.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医疗保险费、公务员补助、死亡抚恤金等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8%,2、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68万元,占经费总支出的23.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万元,占经费总支出的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怒江州农经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3万元,都是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本年度增加18.2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照厉行节约指标原则,缩减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2014年相比无增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州农经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73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比2014年减少1.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州农经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90人,接待费开支0.4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各县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
农经局部门决算公开格式表样(2015).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