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县2014年上半年农村经济主要收入指标占总收入的排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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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4-39066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村经济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4-08-04 09:06:51

  泸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各级各部门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农业农村工作精神及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通过半年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保持稳步增长,农民所得人均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增长,半年来泸水县农村经济主要收入指标占总收入的排序情况如下:
  排序第一位  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6.25%,
  排序第二位  畜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1.92%,
  排序第三位  农民外出劳务收入占总收入的11.99%,
   排序第四位  政策性收入占总收入的10.87%(即,从村、组集体得到的收入) ;
   排序第五位  交通运输业收入占总收入的8.62%,
  排序第六位  商业饮食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95%,
  排序第七位  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4.67%,
   排序第八位  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78%,
  排序第九位   建筑业收入占总收入的3.60%,
  排序第十位  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2.88%,
  排序第十一位 服务业收入占总收入的1.87%,
  排序十二位  渔业收入占总收入的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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