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泸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农业农村工作精神及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农业基础建设,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农技农经以及广大干部一年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2013年度泸水县农村经济主要收入指标占总收入的排序情况:
排序第一位 农业收入36.19%;
排序第二位 畜牧业收入32.93%;
排序第三位 政策性收入16.09%;
排序第四位 农民外出劳务收入11.89%;
排序第五位 林业收入8.45%;
排序第六位 交通运输业收入6.84%;
排序第七位 商业饮食业收入4.89%;
排序第八位 建筑业收入3.25%;
排序第九位 工业收入3.06%;
排序第十位 其他收入2.40%;
排序第十一位 服务业收入1.54%;
第排序十二位 渔业收入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