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9日晚21时30分,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接怒江州边防支队案件侦查队电话通知,9月19日晚21时20分,怒江州边防支队案件侦查队在(鲁掌镇)例行边防检查时,在片马开往六库的农村客运车(牌照:云Q39859)上查获水生野生动物扁头鱼4件(15公斤)。接通知后,渔政大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案件进行了初步调查。9月20日上午11时30分与边防支队案件侦查队办理了案件移交手续,案件接收后,州、县渔政执法部门联合对案件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茶某、乔某的行为涉嫌非法贩运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证据确凿、事实充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没收当事人渔获物15公斤。并于9月20日上午13时30分在怒江州农业局、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怒江州公安边防支队、泸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新闻媒体及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的参与下在蛮蚌河全部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