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禁渔期非法捕捞销售江鱼案件

浏览:0  来源: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26X-2014-2434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业综合执法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4-04-28 09:39:14

  近期,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禁渔期专项整治活动。4月23日,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2人在拉古瓦底桥往秤杆乡政府所在地方向300米处的公路边整理网具同时销售非法捕捞的江鱼,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进行严厉教育,并没收其非法捕捞的江鱼1公斤及捕捞网具11张。在当事人的参与下,执法人员当场将没收的江鱼放生怒江,并将其捕捞网具进行焚烧销毁。
  通过近期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禁渔期捕捞、销售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树立了渔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有效地保护了怒江流域的渔业资源。

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