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农机监理工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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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3-257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3-03-28 09:33:04

各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改善农机安全执法条件,提高监管能力提供了强有力政策支持。为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准确把握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政策的基本要求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构建了统一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规定要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机安全使用法规和制度,开展农机使用安全教育,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监管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支持保障,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安全技术,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强化政府投资对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交警、运政、路政、农机监理各项经费按规定纳入政府预算。《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州农业机械发展的意见》要求强化农业机械全面管理,加强农机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机管理工作的投入。这一系列政策对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为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充分认识和努力提高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的政策水平

  当前,随着建设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各环节的使用率、普及率不断提高,农业机械数量、种类不断增多,农机安全监管范围不断扩展,任务不断加重,难度不断加大;而我州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长期面临人员编制少,投入严重不足,工作基础条件差,手段落后等老大难问题,难以很好履行肩负的职责。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一系列政策着眼于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和促进发展,着眼于解决农机安全监理长期投入不足、装备落后、手段薄弱等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各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政策对做好我州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努力提高理解和应用政策的水平和能力。

  三、当前贯彻落实加强农机监理有关政策的主要工作

  各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要把贯彻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政策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在落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政策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要积极主动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进一步理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体制,推进农机监理机构和人员参公管理,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机构建设规范》要求,争取合理设置人员编制,确保工作有效运转。各县要积极向当地人事部门上报有关参公请示,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

  (二)要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扶持资金,将农机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农机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履行好农机监理肩负的职责。

  (三)要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454号)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考评标准”》要求,积极向政府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机构汇报反映农机监理工作情况,落实农机监理执法执勤用车编制1至2台,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宣传、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农机事故处理等监管工作需要。

 

 

                 怒江州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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