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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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2-24588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产品质量安全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2-07-16 16:23:24

根据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相关要求和云农办牧[2012]106号文件《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12年我州继续在全州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辖泸水、福贡、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4个县,29个乡(镇),260个村民委员会。其中:民族乡3个,77个办事处。全州四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有33户,生鲜乳经营有2个县。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监管责任,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是第一责任者。我州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的3个责任,州级由饲草饲料站负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不留死角,深入的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与执法,我州生鲜乳经营有2个县,即贡山县和兰坪县,主要经营生鲜乳酥油制品,截至2012年5月31日,能生产生鲜乳酥油制品的牦牛、犏牛、黄牛,存栏数为8876头,其中:能繁母牛为2898头。每年生产生鲜乳(酥油)5.84吨,生产酸奶渣8.99吨。经过检查,全州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4家,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整治重点区域2(个),发放宣传材料31(份)。我州无奶站、无运输车、无乳品企业。生鲜乳酥油制品通常是饲养奶牛(牦牛、犏牛、黄牛)的养殖户彝族、藏族群众,用生鲜奶经过民间的方法加工后制作酥油饼,绝大多数供自己食用,部分销售。通过乡镇的调查,对集中加工酥油的村(社)进行了挨家挨户的查看,结果显示,县内没有生鲜乳收购站,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的现象。奶牛(牦牛)养殖户把制作好的生鲜乳酥油制品主要供自食,少量卖给经营户,养殖户在加工酥油的过程中,没有发现添加任何违禁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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