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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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1-39112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村经济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1-04-14 09:29:03

怒江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近年来,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1、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2010年农民上交集体各种款项1万元,其中:土地承包金1万元;建房收费;农业生产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和集资摊派均为“0”。

2、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

2010年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金额83万元筹劳56.8万个工,其中:道路筹资78万元筹劳55.7万个工;水利筹资4万元筹劳l万个工;其他筹资l万元筹劳0.1万个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l08个村,事一议筹资涉及21个村1.33万人,一事一议筹劳涉及87个村5.59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5.48万人;农村合作医疗收费665万元。

3、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523万元,其中:农民建房收

11万元;外出务工经商收费28万元;农机、摩托车、三轮车、底速载货汽车收费454万元;计划生育收费26万元;其他收费3万元。罚款有21万元。

4、政府补贴情况

2010年我州农民共享受政府补贴资金11931万元。其中:农业四项补贴4558万元(其中:种粮补贴267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面积85.47万亩;);耕还林还草补贴3469万元;其他补贴3905万元。

   2010年我州农民负担总额为607万元,人均负担14.10元,占上一年人均所得1934元的0.7%,远远低于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不得超过上一年人均所得的5%”之规定,全州农业人口共享受政府补贴资金11931万元,人均享受补贴2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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