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近年来,农民负担明显减轻。 1、上交集体各种款项 2010年农民上交集体各种款项1万元,其中:土地承包金1万元;建房收费;农业生产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和集资摊派均为“0”。 2、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 2010年村民筹资和以资代劳金额83万元筹劳56.8万个工,其中:道路筹资78万元筹劳55.7万个工;水利筹资4万元筹劳l万个工;其他筹资l万元筹劳0.1万个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l08个村,事一议筹资涉及21个村1.33万人,一事一议筹劳涉及87个村5.59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5.48万人;农村合作医疗收费665万元。 3、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523万元,其中:农民建房收 11万元;外出务工经商收费28万元;农机、摩托车、三轮车、底速载货汽车收费454万元;计划生育收费26万元;其他收费3万元。罚款有21万元。 4、政府补贴情况 2010年我州农民共享受政府补贴资金11931万元。其中:农业四项补贴4558万元(其中:种粮补贴2675万元,种粮直接补贴面积85.47万亩;);耕还林还草补贴3469万元;其他补贴3905万元。 2010年我州农民负担总额为607万元,人均负担14.10元,占上一年人均所得1934元的0.7%,远远低于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不得超过上一年人均所得的5%”之规定,全州农业人口共享受政府补贴资金11931万元,人均享受补贴276.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