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贡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与解决的措施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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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1-39094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村经济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1-07-19 14:57:42

   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如税费改革、粮食直补等政策出台,农村出现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土地纠纷问题也开始出现。如何有效预防这类矛盾纠纷的发生,已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当前我县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成因及解决办法作简要分析
  一、农村土地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情况来看,诱发土地纠纷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使得土地上的负担减少,土地使用收益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很多农民由原来的冷漠甚至拒绝土地转变为争取土地,在争取土地的过程中难免发生利益冲突,产生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引起纠纷。首先,在二轮土地延包时,各乡(镇)均根据当时“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土地延包实施方案,而方案中有些条款不够完善,从而引发矛盾。其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存在底册不准确、四至不清等问题,产生纠纷时难以查明事实。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基层干部的频繁调动,个别乡村存在档案丢失的现象,也给纠纷的解决带来一定的困难。
   3、重新要田要地的农民与村里的矛盾纠纷。由于二轮土地承包时,一些农民外出打工多年,口头承诺不要承包地,村里就将其承包地发包给其他农户。现在,这部分打工人员跑回来要田要地。
   4、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纠纷。随着国家对“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重要。由于以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备、不配套,土地流转行为极不规范,引发了一些土地流转的矛盾纠纷。
   5、国家或企业等项目建设土地征用补偿的纠纷。一些城镇附近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由于土地补偿金不合理而引起的纠纷。 
  二、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1、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出台,但宣传落实不够,相当一部分街镇、村干部还不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下步要把《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普法内容,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着力提高农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他们走依法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能力。要坚持调解原则,多做说服教育疏导工作,争取当事人在友好协商、平等谈判中共同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
  2、客观公正地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
农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千差万别,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一进行处理,先解决纠纷,后完善流转手续。一是要稳定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依法保护原承包户的权利;二是看流转合同是否合规合法,符合法规的,围绕原流转合同条款做好工作,进行调解;三是对不规范的土地流转要及时做好矛盾双方的工作,以自愿为原则协商解决,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四是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凡违背这一原则的流转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户,要确保原承包户得到相应的流转收益。五是要规范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时间、流转的用途、流转的补偿金额等。
  3、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侵犯农民权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的订立、鉴证、登记制度,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机制,确保农村土地依法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4、加强农经人员业务培训,成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依法建立有权威的工作机构,是开展仲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同时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调解小组,负责仲裁前的调解工作,形成完备的县(市)、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组织体系,为仲裁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5、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是县委、县政府加强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二轮延包政策,及时提出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具体措施,政府和村组切实承担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责任。经管部门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加大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要高度重视土地承包纠纷的上访接待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及时调解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消化在基层。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二轮土地延包的工作。切实解决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搞好二轮土地承包、稳定承包关系是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主要措施。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采取对策,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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