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炸鱼是贡山县辖区内较为常见的非法捕捞行为,在贡山县怒江独龙江沿边的部分河流偏僻河段,一些外地违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不顾生态环境,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捕鱼。电鱼、炸鱼不论成鱼、鱼苗一概捕捞,使水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和破坏,给鱼类生存繁衍带来危机。为保护渔业资源,巩固去往年打击非法电鱼炸鱼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非法电鱼、炸鱼行为死灰复燃,贡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在2月份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怒渔政发〔2011〕1号文件专项整治的行动任务要求,6月上旬积极在全县江河流域辖区内继续开展对非法捕捞作业的重点整治:查处电炸毒鱼及其他非法捕捞作业;查处违法制造和销售电捕渔具行为;查处违规越界捕捞、无序捕捞活动;查处使用小规格网目尺寸(6㎝)的江河流刺网、定置网和夹网等非法捕捞作业;查处经营贬运销售野生鱼类幼体行为。
整治行动主要以辖区内江河流域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沿江沿河日常巡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河流地段进行突击巡查和加大日常监管,加大巡逻力度等方式进行重点打击,在重点整治期间未发现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各乡镇街天对销售电捕渔具行为进行查处,共没收小于规定网目尺寸渔网10张。执法期间未发现经营贬运销售野生鱼类及幼体。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一贯文明执法,始终做到亮证执法,合理执法,程序执法,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