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泸水县兽用抗菌药物在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促进兽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畜牧业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泸水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兽药市场开展了一次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整个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检查指导阶段、总结上报三个阶段。 此次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从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6月30日,共出动车辆9辆次,执法人员36人次;主要对9个乡镇的20个养殖场(户)、14个肉食品市场、14个兽药经营户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养殖场建立合理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兽药经营户建立进出台账,严禁人用抗菌药物流入兽药市场;肉食品市场做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测,重点加强动物内脏和速冻肉食品的抗菌药物残留监测。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从而净化兽药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