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县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确保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怒江州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泸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全县第一批假兽药查处工作情况,于2011年6月10日到26日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二批假兽药查处工作。共计派出执法人员65人次、车辆20台次。全面清查了9个乡镇的14个兽药经营点、9个兽医站门诊点、46个规模养殖场,共检查了兽药78种102个批次,重点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没有通GSP认证的、被国家通报的假冒、违禁、过期的兽药,及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的企业和个人。并发放宣传材料《兽药管理条例》100份、《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 “瘦肉精”书》20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