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普拉底乡力透底村月各小组村民余某前来贡山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拖拉机产权变更手续。当监理员问其是否持有拖拉机驾驶证时,其出示驾驶证号为:533324197603****3X,档案号为:530502013490的大中型拖拉机驾驶证(G),并请监理员在网络管理系统中查驾驶证的真伪。监理员发现发证机关是保山市农业局,于是问驾驶证是如何取得的,他说这是他给同村的丰某交了2000元买来的,和他一起购买驾驶证的还有三人。监理员发现事情存在违法嫌疑,立即向州农机安全监理所反映了情况。州农机监理所随即作出批示:请贡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对这一违规办理驾驶证现象进行调查。
贡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迅速组织成立调查小组,对违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行为展开调查。经过对余某和其他三人进行调查询问,向当地群众的走访调查发现:余某等四人通过丰某先后将身份证复印件1张、照片8张和人民币2000元以邮寄和汇款方式于2011年3月中旬交到保山市一拖拉机培训机构。经过近两个月的等待,于2011年5月下旬顺利拿到了驾驶证,其间余某等四人均未参加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条件检查和到驾驶培训机构参加任何科目培训和考试。这一事件的确存在违规现象。
调查小组将询问笔录和走访调查情况及时上报到州农机安全监理所,州农机监理所上报给省农机监理总站,经过省农机监理总站的进一步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云农机监字[2011]14号《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关于保山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违规办理拖拉机驾驶证的处理决定的通报》文件中明确指出由保山市农机监理所及时将所有违规办理的拖拉机驾驶证及时收回,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目前,违规办理的拖拉机驾驶证已全部收回,善后工作正在处理中。
这一违规办理驾驶证事件的处理,不但严肃了农机监理业务工作纪律,同时维护了农机驾驶培训正常秩序。在此,倡导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和驾驶培训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秉公办事,依法办事;同时呼吁广大拖拉机用户和人民群众:拖拉机驾驶证的申领,必须通过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后,到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并参加所有科目(理论知识、场地驾驶、田间作业、道路驾驶等)培训,并通过农机监理部门严格考试才能取得。不要因为贪图便宜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