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渔政执法支队再出重拳查获30公斤濒危水生野生鮡科鱼全部放生怒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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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10-24426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业综合执法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0-07-16 08:42:28

我州渔政执法再出重拳,2010年7月14日晚20点45分,怒江州渔政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在江西客运总站附近,从福贡至昆明的夜班车(云AR1098)上查获非法贩卖怒江濒危水生野生科鱼类四件(30公斤),价值2万余元。这是近十日来,我州渔政部门第二次联合出击,查获非法捕捞贩卖濒危水生野生科鱼类行动。“太可恶了,他们这种行为简直是对怒江水生资源进行毁灭性的打击,真是没有良心,早就应该整治整治了。”围观的群众气愤地说。

案件发生后,州农业局高度重视,要求州、县渔政执法支(大)队从严查处此案,并立即对存活的濒危科鱼进行放生。7月15日州渔政执法支队将案件移交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处理,该案件正在处理中。案件移交后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怒江边,将查获的野生科鱼进行了放生,看到鱼儿欢快地游走,参加放生活动的州、县农业局领导,渔业执法人员及现场围观的群众都发出了一片欢呼声。

州农业局副局长赵武孙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行动呼吁全州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参与到关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绿色家园的活动中来,同时也告诫那些非法捕捞贩运水生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立即停止非法捕捞活动。

州渔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韩玖记向广大群众表示,我州渔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查获一起、严办一起,绝不手软。通过这次实际行动再一次向全州人民证明了我们保护水生资源打击非法捕捞贩运水生野生不法分子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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