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产苗种生产管理,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产养殖生产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渔政总队、怒江州渔政支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10年6月28--29日,泸水县渔政执法大队,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县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养殖户、渔药、渔用饲料及水产品市场进行为期两天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记录、用药记录、进销水产品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水产苗种生产者是否已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及投入品储存和水产苗种生产中过程是否存在保存使用国家禁止的渔药和添加剂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3个养殖基地,养殖户30户,渔药12种,饲料3个品种,水产品市场4个。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水产养殖基地、养殖户有储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情况。目前,我县水产品和水产苗种的质量是安全可靠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水产养殖户的“三项”记录不够完善和规范,渔政执法大队已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我县渔业生产安全和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