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县2009年上半年农民负担监测点工作进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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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6X-2009-39142
发文机构
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农村经济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09-07-29 18:58: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2009〕15号下达的文件精神,泸水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泸水县负担办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农村税费工作的全面实施,真正把减负工作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情况

  泸水县所选监测户属称杆乡自把村亚口瓦地组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有一定文化水平的30户农户,所选监测户有农业人口122人,劳动力71人,承包土地面积123亩(注:属补换发经营权证数据),所选监测户家家通电,户户通水。

  二、减负情况

  近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县农民负担收费管理实现了统一预算,统一管理和统一决算的制度,农民负担在总量控制定项限额的基础上,实行高收入多负担,低收入少负担,减免穷困户负担,无负担不负担。农民承担费用及劳务严格按法定程序报批,按标准分解,按限额落实收取,解决了种田农民负担逐年加重,田亩负担失控等问题。

  三、具体数据分析

  30户农户中有小学生34人,初中1人,高中4人,收费都按相关文件规定相应收取;合作医疗筹资参加人数119人,由财政负担,监测户用电1308度,费用1308.00元。监测户中仅有1户有低速载货汽车,惠农政策逐年得以落实,监测户受益种粮直补7989.00元,其他补贴或补助(含每头母猪)100.00元,二代身份证普通件收费20.00元。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制度,防止了农民负担的反弹,建立起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明确了农民负担监测达到全面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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