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州四个“百万工程”、异地搬迁、小城镇建设等兴边富民工程的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新的发展趋势,由过去农户零星流转向规模化转移经营发展转变,呈现可喜的发展态势,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好的引导作用。 9月7日—8日,州县农经部门对泸水县经济发展情况较好,土地问题较为突出的上江乡和大兴地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作了专项调研,从调查结果看,我州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以下两个具体特征: 一是流转规模由过去零散转移向规模化转移经营转变。上江乡超过一百亩的耕地流转面积的涉及全乡4个村委会。其中:大练地异地搬迁蔬菜种植户21户流转耕地面积120余亩;丙贡村甘蔗种植流转500亩;大兴地乡蔬菜种植流转耕地面积63亩。通过土地流转,生产方式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提高了土地产出率,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是产业结构由过去单一种植向经济效益高,市场需求方向转变。由过去单一的粮食生产发展到现在的蔬菜、花卉苗木、甘蔗、草果等规模化种植经营。上江乡丙贡村500亩甘蔗种植面积单产由过去的亩产900斤粮食到现在的亩产18吨甘蔗,加上甘蔗种植劳务收入,经济收入呈翻倍增长。 在耕地面积异常紧张,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较少的山区农业州,能有如此规模的土地流转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呈现较好发展态势的具体体现。但在我州农村土地流转呈现较好发展前景的同时,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如何合理分配经济效益,确保土地流转农户的切身利益;农户个人相互流转较多,合同文本及流转程序不规范,易引发纠纷;个人买卖土地现象仍然存在,短期经济效益行为侵犯了集体和农民个人权益等问题,如不加以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不仅有损于农民切身利益,更会引发个人或集体上访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针对存在问题,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一是规范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流转的规范管理,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健全等。二是加强政府引导,积极培育和扶持具有市场潜力的地方特色品种,探索建立和完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体制。只有从“引导””和“管理”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确保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