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一)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二)经营范围
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拖车、救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广告发布、建筑工材料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注册资本:180万元
(四)办公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县城沧江路80号
(五)联系方式:0886-3215478
二、服务信息
(一)运营服务信息
1.运营线路、站点名称、服务时间及运行方向。
1路,金顶医院/兰坪一中,首班:7:20,末班18:00,途经:金顶医院↔杏花村路口↔灯光球场↔文兴幼儿园↔文兴上村↔天保所↔金顶林业站↔气象局↔公租房↔盐业公司↔城建局↔公交公司↔锌业监测站↔国税局↔地税局↔兰缘小区↔ 园丁村路口↔团结村↔粮食局↔菜市场↔城区幼儿园↔凯茂酒店↔兰坪一中,共:24个站点。
2路,新医院/十万吨,首班:6:30,末班21:00,途经:新县医院↔永昌社区↔民族中学↔消防队↔锌都酒店↔工行↔人民东路上段↔人民东路下段↔地税局↔国税局↔公交公司↔ 城建局↔加油站↔永兴社区上村箐小区↔金顶政府↔金马桥↔ 金顶中学↔金凤桥↔锌业小区↔锌业大厦↔65平方↔凤凰山派出所↔十万吨路口,共:23个站点。
5路,金凤桥/杏花村,首班:7:00,末班17:00,途经:金凤桥↔锌业小区↔锌业大厦↔65平方↔凤凰山派出所↔十万吨路口↔上井村路口↔麦干甸↔七联村医疗点↔官庄村↔七联村委会↔七联油库↔哨上村↔练登村↔哨上尾矿库↔污水处理厂↔大坪村上站↔大坪村下站↔官坪村↔温庄村路口↔永泰冶炼厂↔长吉村↔新井村路口↔箐兔公路路口↔箐门村上站↔箐门村下站↔箐门村委会↔稗子田↔三废回收厂↔杏花村上站↔杏花村下站, 共:31个站点。
12路,永安社区/永祥社区,首班:6:50,末班18:30,途经:永安社区↔兰会鞋业↔永昌社区菜市场↔永昌社区岔路口↔民族中学↔消防队↔烟草公司↔铂金首座↔移动公司↔团结村↔园丁村岔路口↔兰园小区↔财富天地↔林业小区↔凤凰小区↔兰溪郡↔液化气厂↔永祥社区,共:18个站点。
13路,永泰社区/中医院,首班:7:30,末班17:30,途经:永泰山区↔永泰办公楼↔雄风加油站↔农业局↔锌都酒店↔移动公司↔团结村↔园丁村委岔路口↔兰缘小区↔财富天地↔林业小区↔中医院,共:12个站点。
15路,白腊箐/锌都酒店,首班:7:30,末班17:00,途经:永安社区15栋↔永安社区↔兰会鞋业↔翠屏街道办↔永昌社区岔路口↔民族中学↔消防队↔老医院↔锌都酒店↔锌都酒店↔菜市场↔烟草公司↔未来城↔民族中学↔翠屏街道办派出所↔ 翠屏街道办↔兰会鞋业↔永安社区,共:18个站点。
2.票价规则:1元/人次,
3.乘车规则
(1)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乘车。
(2)身高120cm以上的乘客上车请自觉投币、刷卡或扫码。
(3)乘客请排队候车,严禁扒门爬窗,强行上下。
(4)学龄前儿童、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酒醉者、精神病患者乘车必须有人陪护。
(5)严禁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车;严禁携带宠物上车。(有识别标志,且采取保护措施的导盲犬除外)
(6)严禁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打闹斗殴、卖艺乞讨、从事销售活动或向车外抛掷物品。
(7)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禁止在车厢内赤膊、躺、卧、占据和蹬踏坐席、乱写乱画、大声喧哗、打闹斗殴。
(8)严禁进入驾驶仓、自行开关车门、损坏车辆设备或者进行其他妨碍车辆正常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
(9)乘客违反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经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可以拒绝对其提供服务。
(二)安全防范信息
1.乘客安全须知同上(乘车规则)
2.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同上(乘车规则)。
3.安全警示标志:一是公交车乘客门设有禁止站立区标识,二是公交车乘客门设有担心夹手标识。三是公交车站立扶手设有禁止依靠安全标识。
(三)应急处置信息
1.安全锤
公交车应急出口粘贴安全锤使用方法,紧急逃生时取下安全锤击碎玻璃。
2.灭火器
公交车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均标明适用范围、使用方法、主要性能、注意事项。
3.安全疏散标识
一是公交车乘客门均设有应急阀,在紧急逃生时旋转打开车门后逃生。二是公交车设有应急逃生窗,在紧急逃生时使用应急锤击碎玻璃逃生。
(四)投诉举报制度
1.企业服务监督电话:0886-3215478
2.行业监督电话:12328
3.投诉处理制度
(1)要求建立值班制度,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2)受理人员(包括接待人员和电话接线员)应当做到服务热情,用语规范,表述清晰,耐心听取并认真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和反映事件的有关情况;
(3)受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行业管理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
(4)受理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沟通和询问技巧,通过与投诉人的沟通,较为准确地判断投诉的性质,并通过询问,详细了解与投诉密切相关的要点和细节问题;
(5)受理投诉时,与投诉人的通话要求全过程记录,并归档保存;
(6)受理投诉时,要按照“投诉人误解的予以政策解释;矛盾纠纷的予以调和化解;故意违章的予以坚决受理”的工作要求,遵循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原则。对不属于公司工作职责范围的投诉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并讲明道理;对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对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的,应明确告知公司将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及反馈的时间期限,要求其耐心等待;
(7)受理投诉时,要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关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如配合调查、举证等),告知投诉人投诉的时效性以及不得无理投诉或胡乱举报;
(8)在受理投诉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突发事件、苗头性事件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可直接请示客运主管部门有关领导。
(9)投诉处理人员在处理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10)要综合分析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的陈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武断处置,作风粗暴;
(11)投诉处理过程中,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的合法利益应当维护;
(12)投诉一般应在7天内处理完毕,信访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反馈的,应当先同投诉人说明情况及拟推迟反馈的时间。处理完毕后要及时上报投诉处理情况;
(13)投诉受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徇私舞弊、谋求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