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评价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便〔2021〕225号)的文件要求,怒江州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全州四县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自评,现将全州自评情况公示如下:
经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汇总整理,贡山县自评分80.4分,福贡县自评分85分,兰坪县自评分89分,泸水市自评分89分。综合四县市自评分,怒江州综合得分85.85分,等级为AAAA级。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