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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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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200-2025-263530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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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5-23 17:26:20

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

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根据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495个,比2018年末增加1286个,增长30.6%;产业活动单位6673个,增加1322个,增长24.7%;个体经营户21870个,增加3200个,增长17.1%(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5495

100

企业法人

3312

60.3

机关、事业法人

524

9.5

社会团体

189

3.4

其他法人

1470

26.8

二、产业活动单位

6673

100

第二产业

1146

17.2

第三产业

5527

82.8

三、个体经营户

21870

100

第二产业

597

2.7

第三产业

21273

97.3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53个,占28.3%;批发和零售业986个,占17.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46个,占13.6%。

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548个,占61.9%;住宿和餐饮业3870个,占17.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535个,占7%(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5495

100

21870

100

农、林、牧、渔业*

80

1.5

-

-

采矿业

82

1.5

-

-

制造业

197

3.6

500

2.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5

1.7

-

-

建筑业

572

10.4

138

0.6

批发和零售业

986

17.9

13548

61.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9

3.6

1417

6.5

住宿和餐饮业

120

2.2

3870

17.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

0.9

85

0.4

金融业

20

0.4

-

-

房地产业

138

2.5

26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46

13.6

367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0

3.1

60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

0.6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9

2.2

1535

7.0

教育

174

3.2

11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

1.5

40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7

1.4

271

1.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53

28.3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2463人,比2018年末增加21052人,增长34.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2383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2083人,增加6072人,增长37.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60380人,增加14980人,增长3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625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987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4486人,占29.7%;建筑业11343人,占13.8%;教育业10005人,占12.1%。

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624人,占51.4%;住宿和餐饮业7666人,占21.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70人,占10.7%(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82463

32383

36257

19874

农、林、牧、渔业*

425

176

-

-

采矿业

1471

261

-

-

制造业

7538

2627

1293

48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50

474

-

-

建筑业

11343

2140

336

95

批发和零售业

4745

2045

18624

1083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31

693

1854

313

住宿和餐饮业

1269

867

7666

555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86

294

219

80

金融业

1718

880

-

-

房地产业

1892

889

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943

1199

1054

20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45

293

63

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6

119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92

484

3870

1519

教育

10005

5792

11

11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25

4051

217

1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93

435

1024

6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4486

8664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建筑业从业人数按数据处理地口径汇总。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71.37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031.94亿元,增长139.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9.38亿元,增加327.8亿元,增长135.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1.99亿元,增加704.14亿元,增长141.4%。

202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71.9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88.51亿元,增长32.3%。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3.95亿元,增加198.08亿元,增长127.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7.96亿元,减少9.57亿元,下降2.2%。

2023年,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56.25亿元,比2018年增加122.33亿元,增长91.3%。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66.69亿元,增加89.51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营业收入89.56亿元,增加32.82亿元,增长57.8%(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1771.37

771.91

256.25

农、林、牧、渔业*

7.8

2.41

1.49

采矿业

20.84

8.06

2.58

制造业

107.77

72.39

51.8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5.88

222.16

60.78

建筑业

64.89

51.34

51.48

批发和零售业

52.56

34.62

49.2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9.64

48.16

5.35

住宿和餐饮业

13.05

8.22

1.9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09

7.19

6.99

房地产业

75.07

67.96

8.7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8.81

138.92

10.9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54

25.95

1.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53

45.11

0.8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1

0.84

0.99

教育

32.42

1.29

0.56

卫生和社会工作

28.22

6.27

0.7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4

0.44

0.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01

30.58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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