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统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共 4 张)
(一)统计行政处罚流程图…………………….……1页
(二)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2页
(三)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图……………….…………3页
(四)行政奖励流程图………………………….……4页
(一)统计行政处罚流程图
成立2人以上办案组,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批示后,正式立案。
调查组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报领导审批(重大案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法证据不足,情节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销案。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法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提出处理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任命机关处理。
给予较大数额罚款的(属于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听证举行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等,组织听证,并制作听证笔录。
制作《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被处罚对象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制作《统计行政处罚决定书》,7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签收,同时告知对方具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
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5个工作日内填写《结案登记表》并报领导审批。
案卷归档
(二)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立案或检查
调查取证
2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制作现场笔录或调查询问笔录
调查取证完毕,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强制审批表》报批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
行政执法人员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的记载
不予行政强制
作出处理
行政机关采取登记保存被检查对象的原始纪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行政强制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解除查封、作出解除查封的决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图
1、制定检查方案:(方案包括检查目的、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式、检查组成员、工作要求等)。
2、通知受检单位:(时间、参加人员、准备受检材料等相关事宜)
3、制作检查通知文书和送达回证等检查所需的文书。
4、准备受检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等材料。
5、组织检查前专题培训。
6、其他与检查有关的所需设备。
7、按照“双随机”要求公示执法人员和受检企业名单。
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报局党组审批
检查准备
1、现场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出示统计执法证件。
2、告知询问人员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阅读并签收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3、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和取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文书;复印相关账表资料 ;制作检查基本情况文书 ;检查人员复核文书、作出检查说明、签名;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当事人复核文书、签署意见、签名。检查过程中利用音像像设备实行全过程记录。
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办理
有违法行为
无违法行为
情节较重:执行一般程序,依法立案处理。
情节较轻:执行简易程序,依法责令改正,依法处罚。
检查人员将执法检查通知书送达回证、调查、询问笔录、复印相关的证明资料,经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复核、签字、盖章后一并带回备案。
按照“双随机”要求公示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建议立案处理,将检查报告和案卷材料提交审理。
经审理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制作立案审批表,批准立案后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办理。
经审理发现违法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问题,退回检查组进行二次补查补证。
经审理违法事实不成立或未达到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处理的退回检查组,做检查备案。
(四)行政奖励流程图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布拟奖励的范围、内容、条件、要求 |
相对人提出行政奖励申请 |
初审 |
按规定报送应具备相关条件的材料 |
审查 |
提出行政奖励意见 |
专家委员会评审
行政负责人审核
公示
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作出奖励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