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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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23-226641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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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9-15 14:51:11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000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三、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四、核算全州及县(自治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五、组织实施全州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情州力普查方案,

六、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管理和指导县(自治县)、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等职责。

七、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州统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统计工作目标任务,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强化统计监督、提升数据质量,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服务。

(1)坚持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一是坚持加强政治建设。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统计工作、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领导责任。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责任意识,坚持党建统揽全局、党建指导业务、党建业务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严格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谋划。年初召开全州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四县市统计局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次、干部职工集体廉政谈话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分析意识形态工作2次。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经常性廉政提醒,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三是严格履行职责。完善“三张清单”,将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目标和要求,形成目标明确、职责清晰的“责任链”,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合力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4次,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教育座谈会1次,学习州内和统计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案例16起,精心选取“身边事”“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与22名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2份,树立良好家风,同心同力构筑廉洁。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怒江州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确保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3)坚持强化组织领导,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抓实抓好“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传达学习相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力量。截至11月底,共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议17次、主题党日学习11次、集中学习35次、支书督学11次、定期考学9次。二是强化专业训练。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到怒江开展统计专项服务业务培训,组织州、县(市)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全州规上、规下企业统计负责人等共计247人次参加学习培训;共举办统计讲堂11讲,领导班子成员、县(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带头讲统计业务,州县(市)统计工作人员共计392人次参加;组织四县市、州级相关部门、部分联网直报企业参加省统计局统计服务视频培训,集中对GDP核算、非公经济数据联审、投资、工业、贸易、统计执法等专业进行培训,共培训11期,参加培训456人(次)。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领导班子先后22批带队深入四县(市)开展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与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乡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宣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理念,在一线掌握情况、在一线研究办法、在一线解决问题,切实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州委稳住经济大盘和稳市场保就业”要求组建统计专项服务工作组赴四县市开展投资、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统计法治工作等统计专项服务共14次,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现场进行统计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完善统计台账和基础资料。四是积极争创一流。强化联动监测。充分发挥政府统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行业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交流,定期主持开展重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强化月度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判。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研判行业趋势,及时将问题短板预警信息反馈行业部门,促进部门在有效时间内主动施策、补齐短板、防范风险。强化行业分析。认真分析怒江州经济结构、行业构成,重点分析拉动GDP增长比重较大的行业指标,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行业部门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措施,促进行业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抓实基础性工作,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成效。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2022年上半年GDP增速全省排名第二。五是切实转变作风。紧紧围绕“改进作风、提升效能”这一主题,逐一对照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10个方面反面典型和州委纳云德书记提出全州干部作风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表现,针对查摆出的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梳理形成作风效能问题清单,围绕怎样克服“庸懒散奢”、怎样快速推动工作、怎样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对标对表逐项整改。

(4)坚持严把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紧扣目标任务,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不断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围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成效,着力提高经济运行的监测预判能力,针对GDP核算基础指标,实时监测预警指标增速变化,做到月度数据有分析、经济走势有研判、重大问题有预警。1--10月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规上工业增加值可比增长5.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35.25亿元,同比增长3.5%,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8亿元,同比下降1.98%,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4.69亿元,截至10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64.69亿元,同比增长3.5%,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67.37亿元,同比增长14.9%。全年GDP预计增长6%。2023年GDP预计增长7%。二是用好“三个工作法”,深入推进统计专项服务。用好一线工作法把工作做深。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四县(市)开展工作调研和业务指导, 深入基层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统计数据情况,分析评估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全面掌握企业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现场统计服务指导,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现场了解企业经营运行、入库纳统、台账建设、数据上报等情况,把企业情况摸实摸透,把统计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在经济分析、预测上做到更加精准有效。用好典型引路法把工作做优。加强部门联动。执行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提供统计指导服务,监测预警行业数据,加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和行业统计部门定期会商,对经济运行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多维度、关联性、精细化分析。与部门面对面交流,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短板,相互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加强部门协同。主动适应统计工作新发展态势,加强与工信、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建良好的沟通良好氛围,业务交流常态化。截至目前,联合部门,共召开贸易业业务培训、工作联席会3场次,服务业部门工作联席会1场次、工业业务视频培训会2次、分县市统计专业培训2场次。持续深化“大统计局格局”。疫情常态化下,针对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积极贯彻落实统计生产方式深化改革,州、县市两级统计部门与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强化部门监测的能力和效率,探索形成“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落实、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大统计格局”组织工作新模式,补足全州统计力量紧缺的短板和弱项,提供精准的统计监测分析,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用好项目工作法把工作做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安排,深入基层调研,14次组建统计服务工作组,赴四县市分专业分项目对投资领域、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统计法治工作等开展统计专项服务。现场进行统计业务指导,规范统计台账和原始凭证汇聚。并要求企业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完善统计台账和基础资料,做到依法依规统计。

(5)深入推进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及重大决策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怒江实际,代州委、州政府牵头起草《怒江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征求四县(市)党委、政府、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报州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二是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为怒江州第十二期事业单位198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班上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为贡山县29名新任科级干部讲授统计法知识;为泸水市509名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综合素质提升专题轮训第一期和第二期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三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省局方案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我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成省统计局下达怒江州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21家企业(项目)3个乡镇。积极开展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云南省统计局2022年入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怒江实际制定我州方案,组织各专业统计人员,认真对我州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入库退库736个单位(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入库单位(项目)412个、退库单位(项目)324个),未发现违反入退库的单位和项目。扎实开展我州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四是认真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怒江州统计局、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统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认真开展部门抽查和联合抽查工作。全州共随机抽取33家企业、事业及乡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州级10家,四县市共23家,部门检查19家,部门联合检查14家。

(6)充分发挥“数库、智库”作用,优化统计监测分析。州统计局全力做好全州及四县市GDP能耗核算工作、农业产值核算、服务业、贸易、建设领域、劳资等领域的统计报表工作。完成统计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数据监测。深入基层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统计数据情况,分析评估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二是强化形势分析研判。紧扣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善经济运行分析框架,密切关注先行指标,及时发现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准确研判宏观经济走势和微观经济波动,撰写经济运行情况专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切实增强统计服务的前瞻性,完成统计分析77余篇、专报29篇、专业简报50篇,州县(市)统计局被省局采用75篇,被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篇。

(7)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完善日常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统计人才培育充实,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名、提拔年轻正科级干部3名,平级调整正科级干部3名,极大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8)聚焦中心,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决策部署,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认真抓好挂钩联系点巩固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挂联帮扶工作。州统计局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积极为洛玛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力量。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6月调整轮换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实时掌握洛玛村工作推进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洛玛村开展入户走访和理论宣讲,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基层;两轮“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期间,局领导均带的队进村协助开展入户走访、收入核算、数据录入等工作,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针对排查出的风险户、边缘户,及时向鲁掌镇人民政府进行反馈,研究防返贫措施。排查走访期间,干部职工认真宣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鼓励群众勤劳致富,增强群众内生动力,从根本上扭转部分群众“等、靠、要”的思想意识,努力实现巩固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工作队员思想动态;足额拨付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安排工作队员开展健康体检,为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做好州级单位包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任务。根据怒江州农村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包保工作机制要求,州统计局包保泸水市城墙坝安置点和谐社区23栋199户易地搬迁户,全局干部职工共入户排查4次,认真做好2022年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为使包保户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州统计局在挂联村和安置点在春节来临之际,开展慰问挂联户活动,实地查看他们的生活起居情况,询问面临的困难,向挂联户宣传脱贫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做好农业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放松,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监测;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州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协调做好贫困监测和住户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贫困监测相关信息资料,同时完成农村综合年报表、季度报表、农业产值核算和县、乡、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工作任务,积极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统计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2)执法监督科、(3)综合核算科、(4)工业和能源统计科、(5)服务业和贸易科、(6)人口社会统计科、(7)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8)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9)统计设计管理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普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怒江州统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怒江州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怒江州统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138,83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2,125.87元,占总收入的96.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6,706.00元,占总收入的3.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1,237.35元,增长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4,531.35元,增长3.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86,70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042,431.87元。其中:基本支出5,544,697.91元,占总支出的91.76%;项目支出497,733.96元,占总支出的8.2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4837.35元,增长5.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1,991.43元,增长13.79%;项目支出减少367,154.08元,下降42.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44,697.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4,944,769.88元,占基本支出的89.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会议费、三公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599,928.03元,占基本支出的10.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7,733.9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0,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拨入264,470.00元。实际支出264,470.00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全州统计系统网络租用费及全州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拨入90,000.00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支出9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拨入111,563.96元。实际支出111,563.96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费拨入31,700.00元, 实际支出31,700.00元。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表一:项目支出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22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0.00

中央财政

0.00

省级财政

0.00

省级财政

0.00

下级配套

0.00

下级配套

407,427.96

其他收入

0.00

其他收入

186,706.00

2.项目基本支出明细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00

264,470.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0.00

90,000.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0.00

111,563.96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0.00

31,700.00

注释:其他收入情况:2022年其他收入总收入186,706.00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0.00元,比上年增186,706.00元,增加100%。其中:项目收入186,706.00元。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0.00元。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比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186,706.00元,增加100%。其他收入支出情况:2022年其他收入总支出90,306.00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0.00元,比上年增90,306.00元,增加100%。其中:项目支出90,306.00元。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00元。2022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90,306.00元,增加100%。2022年其他收入结转结余96,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2,125.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上年相比增加214,531.35元,增长3.74%,增幅原因:虽然今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及脱贫攻坚工作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也减少,疫情原因培训、会议、出差等也减少,但是今年由于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增加接待费就相应增加,人员退休二人所以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增加,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增加,所以本年度支出比上一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7,90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3%。主要用于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09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4,734.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单位行政性医疗补助、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大病医疗补助经费单位部分的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工作的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

12.农林水(类)支出31,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等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8,6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开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任务减少,公务用车出差频率减少,维修费用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比上年没有增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经费,但是今年国家、省统计局调研及培训因疫情及工作安排变动原因减少,所以本年度接待费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97.00元,增长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7.00元,增长433.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任务减少,公务用车出差频率减少,维修费用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比上年没有增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经费,但是今年国家、省统计局调研及培训比2021年增加,所以本年度接待费比前一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和各专业科室为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统计工作和任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局、省局督导组指导工作的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928.03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296.00元。比上年增长79,632.03元,增长15.31%。增幅的原因是拨款经费增加61,916,所以经费支出增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怒江州统计局资产总额1,048,977.2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822.90元,固定资产896,401.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7,752.7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600.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0,341.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1项,账面原值228,9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7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7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怒江州统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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