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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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20-146311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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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17 15:07: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000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统计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3、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4、核算全州及县(自治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全州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情州力普查方案;

6、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管理和指导县(自治县)、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等职责。

7、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2019年,全州统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统计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需求型”、“跟踪型”、“监测型”统计服务的提档升级,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在怒江州脱贫攻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2019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呈现新面貌。州委、州政府将统计工作列入全州重点工作,将开展怒江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9月,州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到省统计局专题汇报怒江州统计事业发展情况,加强沟通对接,争取帮助和支持;年内,州委常委会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统计共6次,其中,州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1次,州政府听取传达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1次,听取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1次,充分表明州委、州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州委州政府领导出席统计工作重要活动,第十届“全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期间,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州政府分管领导出席怒江州第十届“全国统计开放日”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另外,凡是州委、州政府研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安排州统计局列席会议,积极发挥统计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州委、州政府对统计工作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高统计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坚持党建引领统计工作,政治站位不断提高。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员大会、“5+1”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更加自觉地把统计工作放到全省、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定位、布局,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边学习、边调研、边查摆、边整改,认真开展集中学习,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专题集中学习3次,党支部主题党日2次,专题党课4场;围绕统计工作实际,完成专题调研报告4份,对全州统计系统现状、统计法治建设、企业统计标准化建设、人口普查准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交心谈心、征求意见等工作,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坚实基础,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规定动作、基本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把主题教育调研理论成果转化为解决统计系统问题、推动统计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行动。

(三)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改革取得实效。一是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州委常委会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切实强化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各县市、各部门和州县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增强自觉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二是制定出台配套措施,2018年下发《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制定《怒江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草拟《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任务分工的通知》和《怒江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任务交办清单》,已上报州政府审定。三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向县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怒统发〔2019〕41号),要求州局各科室、各县市统计局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认真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通过近一年来的工作开展,州县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结合违规干预统计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对“跑数要数”问题也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未发生各县市到州统计局“跑数要数”的现象。四是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制定《怒江州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涵盖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服务业、能源、人口劳动、农业农村等专业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立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理念,对全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等常规统计调查项目数据质量管理提出规范要求。五是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调整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建议规定,年内,怒江州四县(市)统计局共调整党组书记1人、局长1人,党组书记、局长2人,均由县(市)委组织部发函征求州统计局党组意见建议。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要求,制定《怒江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为GDP统一核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按《方案》要求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并不断总结和积累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经验,力保四经普数据审定后做到数据全衔接。七是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目前,完成了2016-2018年的数据资料收集工作。八是完成2016年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发布《2016年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充分反映我州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综合情况,有效引导各县(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四)加强数据监测和预警预判,统计监测成效显著。一是加强调度监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要求,扎实开展“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和“统计服务千企”活动,经济社会发展预警监测工作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全面加强。1-9月,全州GDP完成110.7亿元,同比增长14.3%,排全省第1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2.0%,增速在全省排名2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2%,增速在全省排名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0.26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在全省排名4位。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1亿元,同比增9.4%。全州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0亿元,同比增长25.7%。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77.13亿元,同比增长16.5%,全州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73.87亿元,同比增长20.0%。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州统计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行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全州及各县市经济运行情况、各行业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梳理分析行业发展难题及薄弱环节,初步实现了由事后分析向事前预警预判、事中监测转型,更好地服务全州经济发展大局。三是加强投资统计工作。严把项目入库和数据审核两个关口,对新入库项目“四要件”及其匹配关系进行严格审核,对投资、房地产和建筑业等投资领域三个专业所上报的数据,做到随报随审,对表内和表间数据进行逻辑和匹配审核。采取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定期实地现场督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定期分析研判的“四个定期”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投资统计工作。四是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行部门统计数据预报制度,各行业部门每月25日前向州统计局报送行业统计预报数据,不断强化工作的预测预判,增强对经济发展整体状况的预见性;每半年召开一次行业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各部门承担的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指标体系中的责任指标完成情况,针对经济运行和部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交流,共同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五)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依法统计全面强化。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全面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机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州委常委会会议和州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州委党校培训内容,全州统计系统深入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和建水县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和全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通报精神视频会精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在全州形成了统计普法全覆盖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二是认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检自查工作和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下发《怒江州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检自查工作方案》(怒统发〔2019〕46号)、《怒江州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怒统发〔2019〕56号)、《怒江州统计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2019年统计督察相关工作的通知》(怒统发〔2019〕55号)等文件,从推进全州统计事业发展的高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三是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工作。2019年9月,州统计局抽取了5家重点服务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年内泸水抽取10家统计对象、兰坪抽取12家统计对象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每年度的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所核查的统计数据与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完全一致,企业没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统计人员变动频繁。

(六)依法依规推进国情国力调查,四经普工作取得丰厚成果。一是按照省经普办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经费、强化宣传动员,扎实开展人员培训、现场入户调查和督导等工作,单位清查、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全面完成,在时间节点把控、数据质量保证等方面全面实现省经普办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二是经州、县(市)、乡镇的500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面完成全州5731个普查底册单位的入户登记,以及1978户个体经营户抽样入户登记工作、200户个体交通运输户数据采集上报任务,并按要求指导完成了103家一套表单位数据上报,四经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三是加强普查数据质量的评估把关,出台了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实行州、县、乡三级评估制度,责任到人,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方案,用方案来确保数据质量。同时,用4个100%来达到普查登记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即确保正常纳税企业和清查单位的普查登记率达到100%,普查登记准确界定率达到100%,普查表应填指标的填满率达到100%,普查表与原始记录、录入数据一致率达到100%。

(七)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强化对基层统计人才的培训和培育。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积极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全局干部进行了人事调整,其中,明确职务3名,平级调整4人,改非3人,提拔优秀年轻干部7人,填补了80后正科级干部和90后副科级干部的空白。3县(市)党委政府对统计局局长进行了调整,四县(市)统计局内部推荐提拔副科级或8级管理岗干部3名;州县统计系统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梯次配备得到有效加强,极大地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教育。安排州、县(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统计业务培训18人次,其中,复旦大学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统计干部培训班6人次,国家统计局2019年援藏项目培训班3人次,在省统计局参加其他业务培训9人次。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 49人次,及时将统计工作最新要求、最新标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州直机关工委举办的理论培训、党务工作培训、任职培训等6人次。根据统计工作需要,举办各统计专业培训7场,州、县两级共69人次参加。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共26人次参加。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固定党费日、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党支部书记述职等党内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一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或挂钩联系点党员上一堂党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管钱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三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根据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党员干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肃清案件恶劣影响。深入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活动和廉政谈话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了党内监督,大力推进廉政教育,着力建设风清气正的统计政治生态。

(九)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行业扶贫和挂联帮扶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行业扶贫工作得到加强。强化与扶贫、农业、林业、人社、民政、调查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提出加强全州建档立卡户人均纯收入统计监测的意见,全面、科学、准确反映脱贫攻坚成果,为持续稳定增加贫困群众经济收入提出优化路径。二是挂包帮进一步深化。2018年挂联点鲁掌镇洛玛村实现脱贫出列,2019年全面开展“下沉作战、全面总攻”专项行动,以巩固提升为目标,围绕“5720”退出标准,挂联点脱贫攻坚继续加强。局党组积极做好驻村工作队员轮换、驻村工作经费保障、驻村物资保障等基础保障工作;局班子成员多次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点洛玛村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政策方针和惠民政策,开展“五个逐一”、扶贫对象精准核查、危房改造建设排查、人居环境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等工作,主动推进帮扶措施落实;局党支部与洛玛村党支部“一对一”结对共建,党组成员到洛玛村讲党课,机关党员带头进村入户访贫问苦、调查摸底,加强与洛玛村党员的联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干部能力素质与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统计干部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缺乏钻研精神,业务知识仅停留在传统统计工作业务上,对于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新知识学习不够、研究不透,导致统计工作水平不高;二是部分统计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能力和写作能力不强,对监测和统计的数据,无法进行深入的分析,统计数据分析成果不多、深度不高。

(二)统计干部工作作风转变还不彻底。一是部分统计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还不够强,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解决问题,结合时代变化主动探索新方法、开拓新思路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二是部分统计干部存在精神懈怠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满足于不出差错,工作干劲和动力不足。

(三)内部管理还有待于加强。一是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作用。二是激励关怀和惩处问责的机制还未建立。

(四)企业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能源统计工作为例,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经济发展追求高速度、高效益等思维定式的影响,个别部门和绝大多少企业对能源统计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着重发展、重效益、轻节约的倾向,部分企业决策者把节能降耗工作仅仅作为缓解能源供需矛盾的权宜之计,对节能降耗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

(五)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仍然薄弱。一是乡镇统计力量与任务的矛盾仍十分突出,统计工作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乡镇统计人员多是兼职,主要精力和时间难以集中在统计业务上,对不断更新的统计知识和技巧难以熟练掌握。二是村级统计员均由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村委会副主任日常事务多,文化结构参差不齐,加之工作补助极低,没有工作经费保障,源头数据收集质量有隐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行政19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怒江州统计局决算总收入6,257,585.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7,585.43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统计局决算总支出6,288,638.60元,其中:基本支出5,835,338.60元,占总支出的92.79%;项目支出453,300.00元,占总支出的7.2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州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35,338.60元。2018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0,830.32元。比上年减少支出885,491.72元,减幅13.18%。减幅的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财。所以经费减幅。2019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48,990.08元,占基本支出的89.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6,348.52元,占基本支出的10.05%。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8,6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3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2,732,173.32元,占基本支出的40.65%。比上年减少支出2,145,824.80元,减幅78.54%。减幅的原因是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州统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统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300.00元。2018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000.0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78,300.00元,增幅20.88%。增幅的原因是拨款经费增加,所以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8,638.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本年度经费总支出6,288,638.60元,上年度经费总支出7,095,830.32元,比上年减少支出807,191.72元,减幅11.38%。减幅的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厉行节约、节俭理财。所以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5,338.6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453,3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府部门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0,377.9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26.9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851.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47,784.15元,减少54.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26.94元,占83.0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1.00元,占1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年政府部门怒江州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2018年决算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526.94元。

2019年怒江州统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526.94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决算为0元,具体情况是没有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33,526.94元,比2018年决算减少47,239.15元,减幅58.49%。主要用于保障1、办公室;2、综合核算科;3、法规科;4、农业统计科;5、人口社会统计科;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7、工业贸易统计科;8、县域经济统计科;9、服务业统计科;10、能源统计科;11、综合协调科;12、信息科;13、业务科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统计工作和任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51.00元。其中:

2019年政府部门州统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4人,接待费开支6,851.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决算减少545.00元,主要用于接待督导组指导工作和基层统计人员产生的食宿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348.52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690.2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760,341.75元,减幅56.46%。减幅的原因是拨款经费减少,所以经费支出减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统计局部门资产总计664,459.91元,其中,流动资产172,584.58元,固定资产1,269,16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4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9,732.04元,其中:固定资产新增68,620.00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4,459.91 

172,584.58 

1,269,161.00 


313,880.00 


955,281.00 



17,4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8个,采购支出总额68,620.00元。采购支出台式电脑3台,5,100.00元/台,小计15,300.00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5,500.00元/台,小计11,000.00元;木质办公桌8张,1,000.00元/张,小计8,000.00元;旋转扶手椅3个,680.00元/个,小计2,040.00元;铁皮档案柜18组,650.00元/组,小计11,700.00元;木骨架皮沙发1个,3,500.00元/个,小计3,500.00元;打印机机3台,5,033.33元/台,小计15,100.00元;碎纸机1台,1,980.00元/台,小计1,9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统计调查方法;指的是搜集调查对象原始资料的方法,也就是调查者向被调查者搜集答案的方法.统计调查方法按组织方式分成以下五种:

1.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的组织方式.它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按统一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指标内容,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上而下逐级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报告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具备统一性、时效性、全面性、可靠性的特点,可以满足各级管理层次的需要.

2.普查

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  

3.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非全面调查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它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观察,并用观察结果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式.抽样调查与其它非全面调查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按照随机原则抽取调查单位;

(2)以推断总体为目的,而且能够对推断结果的可靠性作出数学上的说明.

4.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调查对象中,只选择少数重点单位所进行得调查.

重点调查的特点是省时、省力,能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能否开展重点调查是由调查任务和调查对象特点所决定的.当调查任务只要求掌握基本情况,而且调查对象中又确实存在重点单位时,方可实施.

5.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根据调查目的,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出少数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的一种调查方法.典型调查可以弥补

其它调查方法的不足,为数字资料补充丰富的典型情况,在有些情况下,可用典型调查估算总体数字或验证全面调查数字的真实性.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111


                      

                 怒江州统计局

2020年9月9日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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