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经普办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业务培训会
为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指导各县(市)普查机构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5月20日上午,怒江州经普办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业务培训视频会。
会上,州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州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李四堂传达了云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的会议精神,并对各县(市)开展自检自查提出了相关要求。州经普办综合组、数据处理组相关人员组织学习了《怒江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及MDM、PAD数据检查平台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程序合法,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确保普查单位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三是要依法依规,严守纪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客观。
州经普办州经普办各职能组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各县(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各职能组组长、相关业务人员及被抽中乡镇普办业务副主任和抽中小区普查员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
签发、审稿:李四堂 拟稿:杨晓斌 联系电话:0886—3032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