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
为确保州局网站的正常运行,规范信息上网与发布程序,充分发挥统计网站的作用,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怒江州统计局网站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州局网站网上信息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信息报送前,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重要信息报分管局领导或主要局领导审签,每条信息加载时文尾都要注明拟稿人、审核人和签发领导。信息报送要对所报送或加载的每条信息真实性、保密性负责,必须确保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二、要根据州局网站要求的时间、频率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注重上网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凡有重要活动、重要会议之后,应及时将活动或会议的动态信息、图片按规定程序审核发布。
三、要严格管理好账户和密码,使用强密码(6位以上由字母、数字、符号混合组成的密码),严禁密码泄露。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要建立相应的网站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一位联络员负责更新州局网站通知、信息,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五、网站联络员基本职责。负责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单位可供网站栏目采用的上网信息;及时更新单位按有关程序审签后的上网信息;负责监控网站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办公室或信息科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