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统计局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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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19-16128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8-14 14:48:42

怒江州统计局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为规范全州统计的系统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管理

1、硬件配备及巡检

1.1、机房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地板、UPS、恒温设备、消防设备、防鼠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1.2、管理员定期对机房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以保证其有效性。

2、出入管理

2.1、严禁非管理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

2.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2.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3、安全管理

3.1、管理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3.2、未经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3、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按规定详细记入相关记录,并对各类记录和档案整理存档。

3.4、管理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资料与数据。

3.5、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6、严禁在机房计算机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外来存储设备,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

3.7、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应不定期对机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保障机房安全。

4、运行管理

4.1、机房的各类计算机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4.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领导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4.3、信息科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服务器管理

1、服务器管理

1.1、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通信设备是信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他用。

1.2、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不安全的软件、U盘和移动存贮设备,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先做好病毒检测。

1.3、不得利用服务器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拆卸服务器零部件,严禁更换服务器配套设备。

1.4、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服务器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

1.5、定期进行服务器系统扫描,及时关闭可疑的端口与服务,经常查看服务器运行日志,检查服务器磁盘空间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服务器异常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1.6、管理员对服务器管理员账户与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

1.7、对服务器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泄露、丢失及破坏。

1.8、及时处理服务器软硬软件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错误,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2、服务器病毒防范制度

2.1、管理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处理。

2.2、未经许可,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2.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2.4、及时关注IT行业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行业提示调节服务器安全参数,避免服务器被侵袭。

2.5、建立病毒防护体系。在系统执行拷贝、运行等操作前,检测文件是否感染病毒,发现病毒自动清除或由管理员选择处理。

2.6、定期实施静态杀毒,对服务器统一杀毒处理。发现系统遭到严重病毒攻击并形成一定破坏时,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最大限度控制受损面。

3、数据备份与检查

3.1、服务器的数据库必须做好备份,定期做好日志文件的备份,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

3.2、每月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备份。

3.3、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盗等设施。

三、信息系统应用管理

1、应用管理

1.1、系统账号及权限由各级统计局进行管理,确需技术支持时,联系上级部门进行指导。

1.2、权限中的账号中的信息、数据按规定划分,用户可根据其账号的权限进行阅读、使用。使用单位根据用户的职责权限编发账号,每个用户对应唯一的账号,禁止使用他人账号,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和账号泄露者共同承担。

1.3、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和权限,需提请信息科授权后,方可使用。

1.4、系统用户离职、调动时,由系统管理员及时对其账号进行撤销或修改。

2、应急处理

2.1、系统应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情况时,由信息科依据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通报故障情况。

2.2、系统发生故障时,由信息科依据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最大限度的降低故障带来的损失。

3、数据备份与恢复

3.1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备份介质上,备份的数据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3.2、新系统上线运行时必须做好系统的完全备份,根据业务频率和数据的重要程度做好增量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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