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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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19-119192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7-19 16:25:52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000

附件3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统计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3、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4、核算全州及县(自治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5、组织实施全州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情州力普查方案,

6、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管理和指导县(自治县)、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等职责。

7、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在怒江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州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州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践行好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加强统计精准服务和数据分析解读,为怒江打赢打好深度脱贫攻坚战,实现“怒江2020”思路目标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1、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地位不断提升。州委、州政府将统计工作列入全州重点工作,将开展怒江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省统计局专题汇报怒江州统计事业发展情况,加强沟通对接,争取帮助和支持;州政府召开统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部门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州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发改、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务、商务等重点行业部门到州统计局开展调研,积极交流探讨如何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另外,凡是州委、州政府研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安排州统计局列席会议,积极发挥统计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州委、州政府对统计工作采取的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高统计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

(2)聚焦政治理论武装,“四个意识”更加牢固。注重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基本政治建设、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中央、省委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汪洋同志怒江调研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年内,共参加州级部门组织的专题讲座、报告会48人次,参加州委、州政府党组8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人次,组织州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0次、党员大会10次、党小组学习20次,进一步增强了维护党中央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固定党费日、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党支部书记述职等党内生活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坚持一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或挂钩联系点党员上一堂党课。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数、管钱的良好氛围,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4次,研究重点工作、经费使用、人事调整事项共70余项。三是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根据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党员干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开展段跃庆、侯新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班子成员深刻反思,表明态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肃清案件恶劣影响。

(4)狠抓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和挂联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履行行业扶贫工作职责,加强与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做好向社会媒体的信息公布、解读、宣传工作;举办全州统计系统行业扶贫业务培训,传达全省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全州统计系统开展行业扶贫和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做好挂联帮扶工作,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班子成员多次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点洛玛村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扶贫政策方针和惠民政策,开展项目库建设、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入户核查分析脱贫措施户户清及易地扶贫搬迁宣传动员等工作。驻村工作队认真履行驻村职责,积极发挥优势,在洛玛村成立泸水市兴利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草果、核桃、黄豆种植项目和高黎贡山猪、白鹅养殖项目,种植云当归等中草药,另外,以村集体经济入股怒江荞酒厂的形式加强合作,年底进行分红,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州统计局党支部与洛玛村党支部“一对一”结对共建,党组成员到洛玛村讲党课,机关党员带头进村入户访贫问苦、调查摸底,加强与洛玛村党员的联系;健全完善洛玛村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村务公开等工作制度,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党员的服务意识,引导大家形成讲文明、爱卫生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实现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

(5)各项常规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有序推进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后勤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为怒江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积极推进改革创新,重大统计改革任务初见成效

(1)推进《意见》和《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把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足实际,起草我州《实施意见》,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2018年8月,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四县(市)相继出台《实施意见》,认真抓好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

(2)建立《怒江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根据《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结合怒江实际,建立《怒江州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并认真开展各项指标收集工作。

(3)完成局队分工调整业务交接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整优化地方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加强月度劳动力调查和“四下”企业调查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州统计局主动联系调查队,详细了解目前由调查队开展的规模以下“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在调查内容、调查频率、调查对象、组织方式、填报方式、调查时间节点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充分征求调查队、州局相关科室对业务交接的意见和建议,年内相继完成各专业交接工作。

3、抓实统计业务,统计工作能力水平持续提高

(1)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和报表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要求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人口、劳动、科技等领域统计调查。完成各专业2017年年报及2018年各季度报表,在填报环节,加强与各县(市)、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切实做到有问题能够及时反馈,及时沟通,保证基层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努力提高数据质量;在审核验收环节,执行验收工作的高标准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核实纠正,做到多动手,仔细核对,反复校对,以保证按时保质的完成各专业的统计报表工作。

(2)加强数据监测和预警预判。认真落实“统计挂图监测”,形成长期统计数据监测制度,实行一月一报。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全州重点监测的支撑GDP增长的18项指标实行“挂图监测”;紧紧围绕年初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我们坚持做到对标对表,密切监测政府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做到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深入分析进度数据,及时预测预警,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对策建议。

(3)做好大型普查工作。一是全州农业普查后续工作稳步推进。认真开展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和开发工作,撰写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公报,并多渠道向外界发布;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彰评选工作,共评选出先进集体7个、优秀组织者9人、先进个人38人。二是做好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州、县(市)分别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统计、宣传、发改、财政、工商、商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办公室下设立了综合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执法检查组等4个组,明确了各组职责及分工。目前已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建立单位清查底册,清查准备及地毯式实地清查,清查纸质表审核、整理与装订,数据编码及审核,单位查疑补漏,清查数据比对、评估分析,数据质量抽查验收,上报单位清查结果等十二个步骤。经过近三个月的努力,于2018年11月10日基本完成单位清查和结果上报工作。

(4)持续加强名录库建设。一是做好2017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利用部门数据更新名录库,加强与州编办、民政、税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取得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在名录库中进行维护更新,同时做好“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核实更新名录库。二是开展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维护管理及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做好企业一套表2017年年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的审核验收工作,加强对表内指标,行业代码-2011,行业代码-2017和行政区划的审核。

(5)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实行部门统计数据预报制度,规定各行业部门每月25日前向州统计局报送行业统计预报数据,不断强化工作的预测预判,增强对经济发展整体状况的预见性;政府会议多次强调部门统计的重要性,提高各经济部门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督促部门增强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及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9月份,邀请邀请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光军同志对州级机关及四县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部门统计业务和中央有关统计改革政策要求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从业人员的统计业务水平。

(6)加强基层统计基础。一是认真开展基层统计现状调查,年初,对福贡县、兰坪县开展基层统计现状调研,重点从基层统计机构设置、基础设施配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存在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调研,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二是加强指导督导,局班子成员积极带队联系走访乡(镇)和相关部门、企业,重点对企业台账建设、原始记录凭证、报表数据质量等进行深入详细指导,与乡镇领导对接、沟通,对加强乡镇、村(居)统计队伍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4、坚持依法治统,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1)强化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州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执法证》人员有10人,州统计局获得《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16人。举办怒江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业务培训暨2018年度统计普法骨干业务培训会议,对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和统计普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全面安排部署。

(2)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年初制定印发了《怒江州统计局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怒统发〔2018〕18 号),对全州统计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组织工业、能源、批发零售、住宿等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了泸水金志矿业有限公司、泸水金瑞矿业有限公司、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怒江胜原农产品购销公司、怒江香格拉大酒店等5家联网直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县市于年内共随机抽取了32家(其中:泸水10家、福贡6家、贡山2家、兰坪14家)统计调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从全州的抽查情况看,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较为严重或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企业统计台账建立不够规范、企业统计管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等基础性工作问题。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均未进行立案查处,都采取口头批评,责令改正的方式处理。

(3)加大统计普法,提高依法治统意识。一是制定《2018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2018年度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为全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好局。二是切实抓好“关键少数”人员学法用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州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和州委、州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抓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教育工作,坚持通过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统计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1)优化内设机构设置。2018年1月,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增加2名事业编制,用于重点产业发展统计监测等工作。3月16日,贡山县普查中心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后,贡山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7名事业编制。3月19日,泸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后,泸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统计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有6名事业编制。

(2)积极参加省级培训。安排班子成员参加厦门大学—2018年云南省统计系统省院省校统计领导人才研修班2人次在省统计局参加其他业务培训24人次。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84人次,及时将统计工作最新要求、最新标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

(3)认真组织州级调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级各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研修班、专题讲座、形势报告会,其中,参加处级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2期5人次,参加州直机关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3期7人次。参加州直机关各类业务培训47人次。

(4)统筹开展专业培训。年内,根据统计工作需要,举办各统计专业培训17场,州、县两级共919人次参加。召开各专业数据审核培训会7场、42人次参加,举办第四次经济普查相关业务培训会7场、702人次参加,举办其他培训会3场,共175人次参加。

(5)支持干部到基层锻炼。积极响应州委州政府关于下派扶贫工作队、组建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的号召,共选派5名干部到乡镇、村委会担任扶贫工作队员、实战队员,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鼓励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基层一线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6)激励关怀干部。制定《怒江州统计局科室落实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实绩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施机关统计工作目标责任实绩管理,充分发挥激励的导向作用和动力作用,形成良性循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帮扶关怀机制,重要节日看望慰问退休老干部,干部职工和老干部生病住院、直系亲属去世均安排慰问;落实在职干部和退休干部每年体检一次的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就近进行健康体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行政19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怒江州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怒江州统计局决算总收入7,278,76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8,769.92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统计局决算总支出7,124,901.86元,其中:基本支出6,720,830.32元,占总支出的94.33%;项目支出375,000.00元,占总支出的5.26%;其他基本支出29,071.54元,占总支出的0.4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统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20,830.32元。2017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39,773.39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81,056.93元,增幅4.36%。增幅的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所以经费增幅。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88,657.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3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32,173.32元,占基本支出的40.65%。2017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32,611.84元,占基本支出的76.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7,161.55元,占基本支出的23.40%。

2018年其他基本支出29,071.54元。2017年其他基本支出100,938.88元。比上年减少支出71,867.34元,减幅71.20%。减幅的原因是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州统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统计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5,000.00元。2017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246.66元。比上年减少支出270,246.66元,减幅41.88%。减幅的原因是拨款经费减少,所以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5,830.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59%。本年度经费总支出7,124,901.86元,上年度经费总支出7,085,020.05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9,881.81元,增幅0.56%。增幅的原因是工作已开展完成,人员工资调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已开支,所以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0,830.32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2.项目支出375,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府部门怒江州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8,162.0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66.0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96.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997,146.91元,减少95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66.09元,占91.61%;公务接待费支出7,396.00元,占8.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8年政府部门怒江州统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00元,与2017年决算减少96,593.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766.09元。

2018年怒江州统计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766.09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7年决算为0元,具体情况是没有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80,766.09元,比2017年决算减少18,693.00元,减幅18.79%。主要用于保障1、办公室;2、综合核算科;3、法规科;4、农业统计科;5、人口社会统计科;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7、工业贸易统计科;8、县域经济统计科;9、服务业统计科;10、能源统计科;11、综合协调科;12、信息科;13、业务科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各项统计工作和任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396.00元。其中:

2018年政府部门州统计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5人,接待费开支7,396.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决算减少5,087.00元,主要用于接待督导组指导工作和基层统计人员产生的食宿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6,690.27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161.55元。比上年减少支出160,471.28元,减幅10.64%。减幅的原因是拨款经费减少,所以经费支出减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怒江州统计局部门资产总1,445,877.25元,其中,流动资产234,461.25元,固定资产1,200,54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4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333.98元,其中:固定资产新增58,450.00元。固定资产减少200,8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资产28项,账面原值200,8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45,877.25

234,461.25

1,200,541.00

 

313,800.00

 

886,741.00

 

 

   10,875.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采购项目5个,采购支出总额58,450.00元采购支出台式电脑1台,12,300.00元/台,小计12,300.00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5,400.00元/台,小计10,800.00元;电视机3台,5,183.33元/台,小计15,550.00元;环保皮沙发2个,4,300.00元/个,小计8,600.00元;海尔空调机2台,5,600.00元/台,小计11,2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基础信息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统计局办公室

项目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

高白云

联系电话

3032280

电子邮箱

523956041@qq.com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起始时间

2018年1月1日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预算安排资金(元)

实际到位资金(元)

中央财政

0.00

中央财政

0.00

省级财政

0.00

省级财政

0.00

下级配套

375,000.00

下级配套

375,000.00

部门自筹及其他

0.00

部门自筹及其他

0.00


2.项目基本支出明细


(二)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内容

预算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专项普查活动

350,000.00

350,000.00

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25,000.00

25,000.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情况说明


 

1.项目绩效指标完成分析

指标类型

项目绩效指标名称

申报项目确定的预期绩效指标

完成率

完成质量


 

绩效标准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上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效率指标

统计信息的及时性

100%的数据按时上报

≥90%的数据按时上报

80%-90%的数据按时上报

<80%的数据按时上报

100%

联网直报个专业数据均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按时上报


 

产出指标

统计数据的完整性

100%的数据上报完整

≥90%的数据上报完整

80%-90%的数据上报完整

<80%的数据上报完整

100%

联网直报数据上报率达到100%


 

效果指标

统计数据误差

统计数据误差范围+-10%

统计数据误差范围+-20%

统计数据误差范围+-30%

统计数据误差范围+-50%

100%

统计数据经审核均在误差范围内


 

效果指标

宏观经济数据的匹配性

匹配度达到80%

匹配度达到70%

匹配度达到60%

匹配度达到50%

100%

各项指标与GDP匹配良好


 

效果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社会各界对数据没有提出质疑

社会各界提出合理质疑不多于1次

社会各界提出合理质疑不多于2次

社会各界提出合理质疑不多于3次

100%

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服务满意


 

2.项目成本性分析

项目是否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州统计局党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台了八项措施,从改进调查研究方法、强化会议管理(对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切实改进文风(严格各类文件、简报的编发,大力减少发文数,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降低运行成本。)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控制范围和标准,不入住超规格房间,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公车管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定点持卡加油、定点投保。),加强监督检查。


 

项目是否有规范的内控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一系列制度建设,我局严格按《云南省统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怒江州统计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怒江州统计局机关公务卡管理和财务报销暂行办法》《怒江州统计局机关差旅费报销办法》等多项管理办法和制度,从预算、收入、支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等方面都严格进行控制。完善了财务报销事前审批环节,推进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进一步控制差旅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项目是否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3.项目效率性分析

完成的及时性

2018年州统计局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均按时完成


 

验收的有效性

2018年州统计局在省统计局各专项业务工作年度考核中均达到优秀和良好


 

4.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项目绩效是否促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

州统计局各业务部门按照省统计局制定的常规统计制度,通过开展常规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我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进展情况,为实现州委党代会提出的“四个翻番”,“两个倍增”以及州委全委会提出的“翻两番、增三倍、促跨越、奔小康”,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基础统计信息、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


 

项目绩效与规划和宏观政策的适应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保障。州政府分别于2015年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2017年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对做好包括常规统计工作在内的各项常规和专项统计工作提出了要求。


 

项目绩效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计划情况

统计常规工作包括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批发零售业统计、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能源统计、环境综合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技综合统计、对外贸易和旅游统计、服务业统计、城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房地产统计等方面,州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制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项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统计数据的上报及时、完整、准确,以及统计服务的公众满意度,直接体现了统计工作的成效。


 

自评结论


 
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各业务部门按照省统计局制定的常规统计制度,通过开展常规统计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我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资金能够按照州级财政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招标采购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各专业均制订了严格的统计制度,开展了专业培训,指定了专人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指标,确保了怒江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部门绩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州统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积极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组织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根据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州统计局所承担的统计调查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情况及措施: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我局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处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办公室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办公室填报,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及其原因分析:无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1. 管理经验: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要融入统计发展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州统计局的绩效评级指标,全面反映部门绩效水平。
 3.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统计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州投入产出调查;

  核算全州及县(自治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组织实施全州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情州力普查方案,

组织实施全州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管理和指导县(自治县)、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等职责。

 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怒江州统计局为州政府直属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属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

  (3)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我局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20人。参公管理编制9人,实有7人;财政全额供给27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目标1:及时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产品和信息咨询服务。

目标2:参与全面小康、政府绩效评估、新型工业化、重点民生实事、节能降耗、县域经济重点县等一系列考核数据的收集和认定。

目标3: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民意调查;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其它临时性调查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怒江州统计局决算总收入5,191,53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1,532.00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5,191,532.00元,项目支出预算0.00元。追加经费预算375,000.00 元。

  (2)部门整体实际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实际收入决算数7,278,769.92元。2017年我单位实际总支出7,124,901.86元。其中:基本支出6,749,901.86元,项目支出375,000.00元。

  (3)重点经济分类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88,162.09元。“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元,团组数0个;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766.0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396.00元。“三公”经费支出均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

  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召开会议3次,会议费支出15,027.00元,比上年下降46.34%;共组织培训16次,培训费支出138,639.06元,比上年上升343%。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 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州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州财政预算科审查后无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统计局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是用于保障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常规统计业务和专项统计调查等。

(2)执行管理情况。

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专款专用;历行勤俭节约,用好用活每一分钱,保证统计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综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对单位资金进行管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单位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系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系统管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报表填报规范,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一致;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未发生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时按要求公开单位预算、决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并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依法接受财政监督,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整体绩效。

我局顺利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如实反映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好态势,准确评价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带来了不错的经济、社会效益。

   5、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对州统计局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统计财务水平。

   (2)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支出情况;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情况;产生的社会绩效进行自评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组织实施

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6、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绩效自评一:职责履职良好

统计法制建设有新突破。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工作,维护统计数据权威。一是抓“关键少数”人员培训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州委党校各类主体班次培训课程和州委、州政府理论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真实性贯彻落实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三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部门协作配合有新突破。一是实行部门统计数据预报制度,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警,加强对经济走势的研判分析;二是实行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州级经济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基础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对数据异常波动企业、项目和经济增长质量效益的分析研究。三是探索建立《怒江州部门统计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数库”优势和“智库”作用进一步发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推进有新突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将怒江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列入全州重点工作,并写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州政府常务副州长亲自挂帅经济普查工作,主持召开经济普查工作推进会议、指导建立经济普查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明确普查准备、普查登记、普查宣传、数据处理、资料开发等阶段的46项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县(市)级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确保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新加强。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建设,大力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的纪律执行情况日常监督,规范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公务接待,严肃整治“四风”,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绩效自评二:产出效益明显

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围绕稳增长政策措施,加强对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更加主动、更有担当地推动统计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61.56亿元,可比增长12.1%,排全省第1位;全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完成157.38亿元,同比增长3.8%,全省排名14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9.96亿元,同比增长29%,全省排名1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8亿元,同比增长12%,全省排名5位;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6亿元,同比增长9.36%,排全省第7位;财政支出138.9亿元,增速54.9%,排全省第1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58元,同比增长8.4%,排全省第1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449元,同比增长9.8%,排全省第1位。2018年人民代表大会目标任务中的八项核心指标,我州有5个指标在全省排位第1,是历史最好成绩。

统计服务水平有新突破。一是重点监测支撑GDP增长的18项指标,实行“挂图监测”,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领导提供统计监测、分析、研判结果,运行态势,做到旬有信息反馈、月有监测预警,季有全面分析,有力有效支撑调控宏观经济决策,确保我州经济运行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针对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建库”工作迟滞、薄弱问题,统计部门延伸服务,采取固定资产投资一月一核查,一月一通报制度,有效推进项目建库要件完善,确保开工项目及时建库纳统,充分得到州委州政府的肯定。2018年,向州委、州政府提供统计分析报告、专题报告24篇、《统计专报》10期,编印2017年《怒江领导干部工作手册》1300册、《怒江州国民经济主要月度指标》10期(印发1200册)等统计资料。

脱贫攻坚帮扶有新突破。州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挂联点洛玛村“户户清、村村实”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完成项目库建设和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等工作,完成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党群活动室和12个宣传橱窗、15卷2018年党建台账等党建标准化基础建设,全年除驻村工作队外,全局干部职工进村开展工作25批146人次,共投入资金11.6万元。2018年12月,挂联点洛玛村顺利完成“610”指标、贫困发生率下降为2.19%,如期实现贫困退出目标,以实际行动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2018年度挂联帮扶目标任务。

绩效自评三:预算配置科学

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全体动员按时参加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培训,领会精神,明确任务。二是加班加点,积极和各专业科室沟通协调,了解未来三年间统计部门即将开展的农业普查、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大型调查项目情况,再结合财政评审的新要求,从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支撑材料的选取,申报文本的表述、绩效指标的设计,支出项目及支出结构等方面编制2018年申报项目和财政规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是州统计局预算配置科学化的有力保障。州统计局本年度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本部门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本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已将本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已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绩效指标与本部门2018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指标与本部门2018年度的预算资金相匹配。 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编制项目分数高,项目全部入库。州统计局的预算编制有依有据,编制质量高,配置是科学的。

绩效自评四:预算执行有效

州统计局认真贯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梳理我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执行慢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上报州财政局。及时召开科室预算执行分析会,分解落实部门责任,通过到科室了解情况及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统计业务工作的特殊性,各专业统计报表及制度的印刷、各专业年报布置和培训会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开展,与财政预决算体系的年度周期划分时间不匹配。经费集中在下半年开支,造成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过缓;一些统计项目没有纳入当年预算,造成项目支出完成情况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绩效管理未有效发挥对预算安排的优化作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完全显现,等等。

2019年,我局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好州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

绩效自评五:预算管理规范

不断地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州统计局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财政要求,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信息。四是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因需而采”原则,资产使用率高。

7、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1)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要融入统计发展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2)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省统计局的绩效评级指标,全面反映部门绩效水平。

(3)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4)规范资金使用与核算,加强统计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统计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8、主要经验及做法

预算编制前加强与单位领导班子,各业务股室,办公室沟通,需要在年度内开展的项目尽量争取纳入年初预算,为各项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圆满完成做好准备工作。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14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经济普查:是指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全面性调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统计调查方法;指的是搜集调查对象原始资料的方法,也就是调查者向被调查者搜集答案的方法.统计调查方法按组织方式分成以下五种:

1、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我国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的组织方式.它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按统一的表格形式,统一的指标内容,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上而下逐级提供统计资料的统计报告制度统计报表制度具备统一性、时效性、全面性、可靠性的特点,可以满足各级管理层次的需要.

2、普查

普查是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普查一般是调查属于一定时点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但也可以调查某些时期现象的总量,乃至调查一些并非总量的指标.普查涉及面广,指标多,工作量大,时间性强.为了取得准确的统计资料,普查对集中领导和统一行动的要求最高.  

 3、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非全面调查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它是按照随机原则从总体中抽取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观察,并用观察结果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调查方式.抽样调查与其它非全面调查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按照随机原则抽取调查单位;

(2)以推断总体为目的,而且能够对推断结果的可靠性作出数学上的说明.

4、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调查对象中,只选择少数重点单位所进行得调查.

重点调查的特点是省时、省力,能反映总体的基本情况.能否开展重点调查是由调查任务和调查对象特点所决定的.当调查任务只要求掌握基本情况,而且调查对象中又确实存在重点单位时,方可实施.

     5、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根据调查目的,在对研究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出少数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的一种调查方法.典型调查可以弥补

其它调查方法的不足,为数字资料补充丰富的典型情况,在有些情况下,可用典型调查估算总体数字或验证全面调查数字的真实性.

 


 

 

怒江州统计局

2019年7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410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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