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统发〔2014〕5号 签发:杨俊义
怒江州统计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努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怒府办电〔2014〕9号)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领导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就认真研究部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统计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和人员职责,局办公室负责发布机构人事、会议等政务信息;综合核算科负责发布综合数据、经济运行等信息;法规科负责发布制度方法、统计改革等信息;信息科负责发布基层动态、经济普查等信息。通过规范办事流程,提高了行政执行力,从而使业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的形成与信息的公开有机地统一起来,有效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完善公开内容。以怒江州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怒江州统计信息网等为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综合月度数据,针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及时更新统计分析和统计快讯,努力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晴雨表”作用,使社会各界能及时掌握政府各职能部门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利于群众参政议政的同时,也使民主监督和管理落在实处。
(四)加强基础工作。充分利用怒江统计信息网功能,重点突出统计数据和统计产品等社会各界最关注的内容。同时,规范“政务公开”栏目,按相关要求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网上申请信息公开”等内容。
(五)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州委州政府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报送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名单以及怒江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涵盖机构职能、政府公文、规划计划、行政许可及审批、便民服务、新闻发布、统计分析、行政执法等八大类,明确规定时效要求,做到及时更新、补充与完善,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事任免、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主要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和、发放统计公报、现场咨询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3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电话咨询事宜均按规定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加强。
201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继续完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内容准确、办理及时,明确各科室和人员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政务督察平台,保障全州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改进政务公开方式,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更优质的统计服务。
附件:
1.2013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2.2013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
怒江州统计局
2014年2月8日
附件1
2013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统计报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公开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不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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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发布会 |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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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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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公报 | 期 | 1 | 统计公报 | |||||
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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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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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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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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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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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现场书面形式申请数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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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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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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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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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7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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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 | 件 |
|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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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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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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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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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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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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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复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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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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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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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秘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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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隐私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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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尚处于讨论、研究和审查过程中的信息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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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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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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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情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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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处理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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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96128”专线查询数 | 人(次) |
|
|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50 |
| |||||
4.其他方式查询数(请说明) | 人(次) |
|
| |||||
(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
| |||||
其中:1.“96128”专线答复数 | 人(次) |
|
| |||||
1.1 “96128”专线转接数 | 人(次) |
|
| |||||
1.2 “96128”专线转接成功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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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
| |||||
3.现场答复数 | 人(次) | 50 |
| |||||
4.其他方式答复数(请说明)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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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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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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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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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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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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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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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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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判决变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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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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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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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信访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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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报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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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方式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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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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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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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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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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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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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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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等)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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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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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组织重大决策听证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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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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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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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部门主管领导(签审): 2013年,我局认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符合怒江统计工作实际。 (盖章)杨俊义 2014年2月8日 | ||||||||
填表人 | 李红英 | 复核人 | 陈建忠 | |||||
电 话 | 3622402 | 电 话 | 3622402 | |||||
填表说明:
1.本统计报表统计的时间段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
2.“公开查阅点”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用于方便公众查阅本级政府、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共场所,包括被指定为公开查阅点的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
3.“公开查阅点查阅数”指本级政府、部门指定的公开查阅点本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政府信息查阅数量。
4.“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是指本级政府、部门收到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数目(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在主动公开之外,需要进行受理申请,确定是否给予批准的政府信息。不包括查询性质的咨询信息,如“96128”电话查询、政务信息查询等)。此处的“申请”指需要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受理机关需按条例规定的日期及形式予以答复的情况,不包含咨询性质的申请,如邮件、电话、口头咨询等。
5.“现场书面形式申请”、“电子邮件形式申请”、“传真形式申请”、“信函邮寄形式申请”、“其他形式申请”均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请根据实际申请方式如实填写,5类申请方式的申请数之和应等于“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6.“全年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数”指本级政府、部门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进行答复和处理的数量。
7.“同意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
完全公开。
8.“同意部分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同意对所申请信息的部分公开。
9.“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指按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属于“非条例定义的政府信息”,无论该信息是否存在,可不予公开。
10.“信息不存在”指按照条例规定,所申请的信息应予以公开,但由于该信息不存在而无法公开的情况。
11.“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指按照条例规定,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级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本级政府、部门无权公开。
12.“申请内容不明确”指由于申请的信息内容不明确或不易理解,导致无法确认应该公开哪些信息的情况。
13.“重复申请”指已经受理的申请,在对申请人进行有关答复和处理后,申请人以同一申请内容再次进行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14.“不予公开”指按照条例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情况。
15.“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进行行政复议的事件数。
16.“维持原行政行为”、“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指行政复议的结果分类,3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17.“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事件数。
18.“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变更” 指行政诉讼的结果分类,3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19.“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所产生的费用总额。
20.“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指本年度内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申诉事件数。
21.“信访”、“举报”、“其他方式申诉”指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诉的方式,3类情况之和应等于“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2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指本级政府、部门本年度内依申请公开发生的实际收费及减免情况。
23.“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收费的金额。
24.“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指年度内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费用减免的总额。
25.若本级政府、部门不涉及统计表中某些指标项,无此类数据,则应填写“—”,否则视为有该项数据而未填写。
附件2:
2013年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
单位(盖章):怒江州统计局 填表日期:2014年2月8日
一、组织领导(在对应栏打钩或直接填报) |
(一)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实施四项制度(是)、列入政务公开工作(是)、采用其它方式( )。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负责人:陈建忠 联系人:李红英 联系电话:3622402 |
(二)“96128”政务服务专线主管部门及科室: 分管领导:杨俊义 联系人:陈建忠 电话:3623939 |
二、2013年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改进措施 |
1.亮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 2.不足和困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加强。 3.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三、意见及建议 |
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