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2011年文化产业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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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12-16433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公开目录
统计分析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2-04-28 15:52:30

第十八期

总第470

怒江州统计局                      2012416

怒江州2011年文化产业统计分析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递给外界的名片;文化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提升了文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必将对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产生深远影响。

一、全州当前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是深入推进文化产业统计改革,提高统计工作能力的重大举措,为及时反映文化产业发展动态,切实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提供了有力支撑。文化产业统计作为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各级党委政府掌握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做出科学决策,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0年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在我州全面铺开以来,州委宣传部门与统计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在全州的迅速开展。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切实把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了业务培训,建立了渠道通畅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为全州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二、文化产业基本概况

2011年,怒江州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在省统计局、州委、州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有关单位以及被调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下, 按照云南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努力已按时完成文化及相关产业年报数据的上报任务。现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年报主要数据情况报告如下:

怒江州2011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总产出223938千元,中间消耗116956千元,全年完成增加值106982千元,劳动者报酬72951千元,单位数510个,其中:法人单位61个,平均从业人员2400人。

按照《云南省文化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设定的调查范围和方法的统计,2011年全州文化及相关产业总产出223938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4%;文化及相关产业中间消耗116956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3%;平均从业人员2400人,比上年同期增长9.6%;全年劳动者报酬为72951千元,比上年增长65.9%;生产税净额为10222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3倍;实现增加值106982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占全州GDP的比重为1.7%,比上年同期增长一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比重的3.3%,比上年同期增长1个百分点详细情况见下表。

2011年怒江州文化产业基本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绝对值

比 重(%)

 全州文化产业增加值

千元

106982

100.0

   劳动者报酬

千元

72951

68.2

   固定资产本年折旧

千元

11054

10.3

   生产税净额

千元

10222

9.6

营业盈余

千元

12755

11.9

   从业人员年末人数

2916

 ----

   单位数

510

 ----

 

按照(不包括个体经济)文化产业的层次划分看,2011年核心层实现增加值4626万元,外围层增加值为345万元,相关层419万元。从三个层次的比重结构看,核心层占85.8%,外围层占6.4%,相关层占7.8%。其中,新闻服务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表132万元,占2.4%;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0万元,占2.37%;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业增加值为3858万元,占71.6%;文化艺术服务业增加值为586万元,占10.1%;网络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80万元,占1.5%;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增加值为87万元,1.5%;其他文化服务增加值为86万元,占,1.5%;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增加值188万元,占3.5%;体育业增加值为231万元,4.3%

三、当前全州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面临的问题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单位成份多元,性质复杂,分布很广,统计监测指标应根据单位性质和业务活动的不同而分别设置。

(二)部门间协调合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资料搜集难度相当大,特别是文化领域的个体经营户和行业办、社会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相关部门统计难以涵盖,综合统计部门进行全面调查难度太大。

(三)不少行业和单位只有部分活动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而要把非文化类活动数据完全剔除难度很大,仍然需要借助抽样和推算方法。

(四)还有一些非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单位也从事一部分文化及相关产业活动,这些也很难全部纳入到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内。只有以部门统计和现有资料为基础,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弥补文化产业统计监测的缺口。

   (五)我州文化总量偏小、档次不高、亮点不多、消费不旺的情况较为突出,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观念滞后,有效需求不足。我州文化产业,除网吧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娱乐业等市场化程度较高外,其他如文艺培训业、艺术品业、影视业等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文化基础设施滞后,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对进一步做好全州化产业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

    部门统计是文化产业统计的重要基础和数据来源,我们必须紧紧依靠相关部门来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建议研究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借助各部门的管理优势,充分利用各部门的统计资源,形成合力,达到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目的。

    (二)加强文化产业统计的基础性工作

    加强文化产业统计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文化产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根本措施。文化产业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部门、行业跨度大,统计基础千差万别。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从统计系统来说,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提高统计系统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能力。

    2、从统计制度方法的角度进一步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分类标准、统计报表制度、增加值核算方法,严格数据质量评估、数据审核认定、数据发布管理。

    3、结合国家统计局的四大工程建设,研究建立全县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库,夯实数据源头基础。

    (三)将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完善化、规范化

    把握好文化产业统计的主要内容指标和原则要求,是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前提。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概念、统计范围和分类标准,建立更加健全科学规范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报表制度,统一文化产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规范数据来源渠道,努力使文化产业统计尽快覆盖到全社会、全行业,实现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我州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工作,通过各种广播、电视、新闻相关媒体的宣传,特别每年一度的“阔时节”系列文化活动的盛演,民间文化队伍日益壮大,极其具有强有力的普及性、积极性特点。特别是2010年首届中国怒江皮划艇野水国际公开赛,在怒江的举行对我州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契机。但是怒江州的文化产业要进一步的发展,还有待解决交通、旅游、饮食服务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有待挖掘民间各民族文化产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扩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外商提供良好的政策投资环境,加大我州境内交通、旅游、饮食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挖掘民间各民族艺术文化,为我州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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