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召开
全州经济普查数据汇审会议
为保证普查数据的质量,怒江州经普办根据《云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阶段专业分工细则》和《云南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要求,于4月13-19日召开了怒江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汇审会议。各县经济普查办主管业务副主任、负责数据处理计算机人员和负责服务业统计的专业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在上报数据之前,各专业组之间既分工又合作,主动交流,通力配合,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复审、查询和评估工作,必需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三下”单位数据的审核,同时对“三上”单位由州县专业人员共同再审。审核中要按表号与行业的对应关系检查填报表种的完整性,以易错、易漏填指标为重点加强人工审核,特别注意审核表内逻辑关系,针对表内、表间数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核。
二是着重检查因各种原因漏报和错报普查表的单位,针对少数单位行业划分错误,按新行业填报相关报表而未填,或由于漏填、错报的要专人负责,补填补报。
三是着重审核与GDP相关的重点指标的数据质量,并对重点指标进行分析评估。一方面,要对每个“三上”普查对象的数据进行必要评估。另一方面,要对普查数据进行评估。将普查数据与各专业年报数据、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及第一次全州经济普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确保此次经普数据客观真实。
四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普查数据上报工作。
怒江州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