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2008年一季度农村居民增收情况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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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200-2008-16505
发文机构
怒江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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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08-12-08 20:39:04

怒江州一季度农村居民增收情况简析

 

200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三基地,一品牌”和怒江“二次跨越”的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全州上下采取有力措施,一季度全州农村经济现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收入继续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

一、一季度全州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根据全州农村住户统计资料显示:从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四项构成看,农民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实现全面增长。一季度我州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0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元,增长22.8%,其中,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1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元,增长24%;家庭经营稳步增长,比上年同期增长1.47%;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3倍(其主要是农户的土地征用补偿);转移性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46%(其主要是兑现上年度的退耕还林补贴),整个农民增收形势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主要亮点:

亮点一:其增幅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和州市相比较,农民现金收入创近年新高。

一季度我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2.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四点三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平为18.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六点三个百分点(全省平均水平为16.5%),其增幅在全省十六个州市中排列第六位。

亮点二:本乡地域内打工得到的工资性收入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8.5元(占现金收入的21.66%),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8元,增长23.65%。其中,农民在本乡地域内打工等提供劳务得到的现金收入为89.47元,同比增长30.1%。

亮点三:各项惠农政策力度加大,成效明显,财产性和转移性现金收入增加。种粮不交税,粮食直补,农村教育“两免一补”,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享受低保补贴等使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一季度,我州农民人均财产性现金收入达到59.4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元,增长5.3倍。其中,增长较大的主要是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的收入。另外转移性收入也有较大的增长。我州农民人均转移性现金收入达到121.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5%。其中退耕还林还草补助65.05元,增长1.45%。

亮点四:畜禽产品价格高位上行,推动农民增收。一季度,全州畜禽产品价格上涨了41.67%,其中生猪价格上涨52.3%,在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得到了实惠。农民从出售畜禽产品得到的人均现金收入为82.0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6.13元,增长46.75%。拉动了农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长。

三、当前我州农民增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不合理,二、三产业收入所占比重低。一季度全州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01元,从收入构成看,家庭经营收入211.36元、工资性收入108.51元、财产性收入59.47元、转移性收入121.64元,分别占现金收入的比重是42.18%、21.66%、11.87%、24.78%。可以明显看出,家庭经营收入仍然占了现金收入的绝大部分。再从家庭经营收入内部结构来看,在家庭经营收入中,人均第一产业收入155.69元,第二产业收入38.21元,第三产业收入17.46元,分别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是73.66%、18.08%、8.26%。二、三产业收入所占比重较小。

(二)、全州发展不平衡,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全州情况看,一季度,兰坪县的人均现金收入为665.42元,泸水县的人均现金收入为549.54元,福贡县的人均现金收入为396.4元,贡山县的人均现金收入为382.15元,兰坪、泸水两县与福贡、贡山两县的有很大差距。

从全国、全省情况看,一季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是1494元,同比增长18.5%,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是822.16元,而我州的农村居民人均只有501元,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33.53%,占全省平均水平的60.94%。其中福贡、贡山两县的现金收入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26.5%(还不到全国的三分之一),占全省平均水平的48.21%,(还不到全省的二分之一)。

(三)、农资价格仍然增幅较大,部分抵销了惠农补贴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今年以来,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主要农资价格继续延续上年的高位态势,其价格一路飙升而一涨再涨,一季度,我州农户人均家庭经营费用现金支出达到39.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08%。其中购买农业生产资料费用达到人均17.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5.27%。

四、几点建议

如何使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的目标顺利实现,根据统计分析和基层调研,我们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州委六届三次和州人大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多方争取资金,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促进增收。

(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动员集体的力量狠抓农田基本建设。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机制,以改土、平整耕地,坡改梯,小改大,梯改田为重点,一坝一坝的规划,一片一片的实施,一块一块的开挖,一丘一丘的平整,把农田基础打牢,为我州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乡村公路的修复和维护工作,保障晴、雨畅通,使其真正发挥效益作用。

(三)、紧紧抓住畜牧业产业,积极调整畜牧产业和结构。目前和今后很长时期,我们特别要把生长期短,繁殖速度快的生猪和家禽作为畜牧业发展重点体现出来,不断提高在家庭经营收入中的比重。促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继续加大劳务输出的力度。全州各级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紧紧抓住农民增收这条牛鼻子,把劳务输出作为今年我州“三农”工作的产业工程、农民增收工程、新农村建设工程的首要工作来落实。达到输出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真正实现一人打工,一户脱贫。两口子打工,全家奔小康。

(五)、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在特色农业经济价值较高的农作物上下功夫,发展附加值较高的特色经济产业,特别是要重点把草果种植、百万亩林果基地建设和畜牧业作为当前和今后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促进农民增收。

(六)、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力度搞好宏观调控,抑制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利益。积极完善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市场的基础硬建设,为农民提供农产品交易平台。

(七)、以旅游业为依托,紧紧围绕我州“三基地一品牌”的发展目标,紧紧抓住我省旅游二次创业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以交通运输、批零贸易、餐饮和社会服务业等为主的行业,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

(八)进一步认真抓好我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弱势群众的特殊医疗需要,切实改变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年内要力争把全州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之中来,稳定、持续、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

总之,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仍然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我们深信,在中共怒江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以及段书记、侯州长在州委六届三次和州人大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强农惠农政策,2008年我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的目标将一定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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