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22年5月至7月对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统计局、州机关事务局、怒江传媒中心等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本次审计调查的州级8个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424人,核定车辆编制15辆,2021年末实有人员454人,实有车辆15辆。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州财政局下达州级8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13353.75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8631.20万元,追加调整预算5664.62万元,年度调减693.13万元,下达到下属单位及各县(市)248.9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8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的年度预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等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5.48万元。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结果异常,涉及金额189.80万元。
(三)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扶困资金未纳入账务核算,涉及金额18万元。
(四)印刷服务未办理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08万元。
(五)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72.70万元。
(六)虚列福利费3.08万元。
(七)未取得发票列支0.79万元。
(八)未将州公务用车平台应急保障用车(车牌云Q77749)纳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九)70台放置在公共场所的除颤仪未作公共基础设施移交。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涉及问题的5个单位采取有措施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单位积极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严格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在规定科目列支相关费用,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支出情况;二是加强财经法规业务学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结果异常的问题,作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催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五是收回存量资金3.08万元缴本级财政;六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整改情况5个单位已在怒江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