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职能部门,正处级单位。内设9个机构,下属5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9名,工勤人员5名,事业编制132名,车辆编制4辆。截至2021年末实有行政人员21名,工勤人员5名,事业人员100名,车辆3辆。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应缴未缴结余资金、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收回借款、已交付使用的办公用房未增加固定资产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结余资金584万元;
(二)未按规定及时撤并银行账户;
(三)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收回借款8076.88万元;
(四)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五)未代扣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六)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4.65万元;
(七)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
(八)债权债务未登记台账未纳入账务统一核算;
(九)已交付使用的办公用房未增加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584万元的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580万元上缴本级财政,未使用资金4万元作收缴省级财政处理;对未按规定及时撤并银行账户的问题,要求及时办理银行账户撤户手续;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收回借款8076.88万元的问题,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借款。;对未代扣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从干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4.65万元、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和债权债务未登记台账未纳入账务统一核算的问题,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被审计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已聘请第三方对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所有的账目进行全面清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守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应缴未缴结余资金584万元的问题,2022年8月15日580万元已缴存州级财政,已完成整改。对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未使用资金4万元,2022年8月19日4万元已上缴省级财政,已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及时撤并银行账户的问题,2022年8月17日完成银行账户的销户,并将结余资金11.28万元并入单位专用账户核算,已完成整改。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收回借款8076.87万元的问题,2022年6月7日已向泸水市人民政府下发《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归还借款的函》(怒交便〔2022〕38号),正在整改。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修订完善《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财务管理制度》,聘请第三方对201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账务合规性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第三方咨询报告,督促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对照整改,正在整改。对未代扣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问题,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从2022年7月份起,每月工资中代扣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完成整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64.65万元的问题,怒江州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2022年9月26日缴纳税费18.13万元。2022年非税收入(房租)上缴及2019至2021年税后房租收入补缴等工作正在开展,正在整改。对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和债权债务未登记台账未纳入账务统一核算的问题,已收回个人借款32.14万元,其他事项待第三方出具文书后进行账务调整,正在整改。对已交付使用的办公用房未增加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报怒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待资产划分明确后,及时完成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和资产入账工作,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已在怒江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