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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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98-2022-207961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2022年第4号 (总第181号)
公开日期
2022-11-09 17:28:29
成文时间
2022-11-09

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1

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

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22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对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怒江投资集团”)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投资集团是怒江州人民政府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集团公司内设6个部门,所属一级全资子公司11家、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公司4家,二级全资子公司5家、控股子公司8家、参股公司1家。主要职责为运营国有资本,行使投融资主体职能,经营城市道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相关产业、给排水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燃气及管网投资建设及管理、城市服务性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城市的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城市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实施政府委托代建项目、购买服务项目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怒江投资集团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履行投融资主体职能,积极为我州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不断拓展经营业务,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本次审计也发现,怒江投资集团存在未经批复实施应收账款收益权融资、未及时收回承包费、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征收补偿收益、投资失利形成潜在损失、多家公司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或形成亏损、内控制度中的福利补助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复实施应收账款收益权融资,未及时收回承包费,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征收补偿收益,债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二)虚挂预付账款,虚列资产负债,股权投资、债权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资金拆借子公司未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外承包全资子公司存在两套账进行会计核算,重复列支机关食堂费用。

(三)一级控股子公司重复列支人员工资,少列支员工社保费,投资失利形成潜在损失

(四)子公司期间费用归集不完整,未能真实反映期间损益,多家公司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或形成亏损

(五)一级全资子公司重大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已使用房产未及时申报纳税,对外承包经营权未实现效益。

(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及合并范围不符合规定,关联方往来款挂账不相符,未全面执行公务卡刷卡报账制度。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按期清理债权债务,及时进行往来账核对,并计提债权债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三是加强集团公司内部资金流动管理,严格实行有偿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营业务目标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投资取得实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投资集团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是积极筹集资金,承诺于2022年底前将定融资金余额全部兑付完毕;二是收回承包费尾款;三是对重复列支费用、期间费用归集不完整、虚挂预付账款、虚列资产负债、重大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已使用房产未及时申报纳税、资金拆借未收取资金占用费、关联方往来款挂账不相符、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及合并范围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及时进行了财务处理和账务调整;四是针对未全面执行公务卡刷卡报账制度和财务控制、福利补助标准不规范、对外承包公司两套账核算等问题,修改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将对外承包公司账务纳入集团公司统一核算;五是组织清理、清收债权长期挂账情况,排查非关联方债权,合理估计可收回金额,做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六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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