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党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21年4月至5月,对中共怒江州委党校(以下简称“州委党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党校是州委直属事业机构(正处级),人员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和事业人员两类进行管理。内设8个职能部门,核定机关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30名,核定车辆编制2辆;2020年末实有在编人员38人,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州委党校2020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但审计发现州委党校在存量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226.79元。
(二)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和账实不符。
(三)经济分类科目列支不规范,涉及金额51157.44元。其中:应列未列办公费4461.20元,应列未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24元,应列未列差旅费40562元,应列未列其他交通费用604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州委党校积极整改。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9226.79元的问题,要求州委党校上缴州财政局;对固定资产报废不及时和账实不符的问题,要求州委党校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经济分类科目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州委党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委党校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进行认真对照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己在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