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州本级和泸水市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怒江州州本级和泸水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429.36万元,支出5931.04万元,当年结余4498.3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217.87万元,同比减少65.39%;2020年,怒江州州本级和泸水市共减免养老保险费3308.42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329户,减免3305.52万元,占比99.91%,大型企业6户,减免2.90万元,占比0.09%。
2020年,泸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80.97万元,支出2948.63万元,当年结余1532.3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2721.29万元,同比增加13.70%。
2020年,怒江州州本级和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000.38万元,支出21910.28万元,当年结余10090.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0633.26万元,同比增加95.70%。
(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截至2020年底,怒江州州本级和泸水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24万人,缴费0.90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1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67万人,缴费6.76万人,领取养老待遇1.91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0.96万人,缴费0.96万人,领取养老待遇0.35万人。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社保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反映了基金状况。但州本级和泸水市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基金运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2912.19万元;
(二)违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少缴保费287.79万元;
(三)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未参保;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194.52万元;
(五)43个单位欠缴以前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1067.57万元;
(六)3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08万元;
(七)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
(八)未建立职业年金台账;
(九)劳务派遣公司多收用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已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145.4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做出了决定。对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2912.19万元的问题,责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协调州、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筹资计划,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位;对违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少缴保费287.79万元的问题,责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核定,足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对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未参保的问题,责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并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策,切实采取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应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费;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194.52万元的问题,责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及时缴纳保费;对43个单位欠缴以前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1067.57万元的问题,责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清欠计划,解决欠费问题;对3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08万元的问题,责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停止违规发放行为,限期追回已发放资金;对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的问题,责成泸水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银行存放遴选机制,严格执行竞争性选择程序,及时将基金利息收入转存基金专户;对未建立职业年金台账的问题,责成怒江州财政局和泸水市财政局建立健全职业年金台账;对劳务派遣公司多收用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已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145.48万元的问题,责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一反三,有计划、有重点、全方位推进参保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压实责任,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管理,加大稽核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征尽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2912.19万元的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完成整改;对违规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少缴保费287.79万元的问题,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省级部门的养老保险政策;对被征地农民等重点人群未参保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指导县(市)做好被征地农民和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督促好县(市)及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好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政策,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194.52万元的问题,欠费已缴清,完成整改;对43个单位欠缴以前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费1067.57万元的问题,采取下发催缴通知,积极与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接,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制定相应的清欠计划措施,同时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政府,持续整改;对3人重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1.08万元的问题,清退收回已发放资金,完成整改;对未按规定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的问题,下一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按资金总量选择集体决策方式或竞争性方式对基金进行存放;对未建立职业年金台账的问题,州、市财政局已建立健全职业年金台账;对劳务派遣公司多收用工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已减免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145.48万元的问题,加大稽核力度,督促各参保单位严格执行社保各项政策,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具体整改情况己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