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20年2月20日至4月10日,对州本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款捐物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财政资金筹集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怒江州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共计848.66万元,实际使用484.62万元,结余364.04万元。
(二)捐赠款物接收方面。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怒江州红十字会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81.37万元;支出181.37万元。
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45.03万件(其中已折价283.79万元),使用捐赠资金已采购到位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10.68万件(其中已折价83.24万元),安排使用上述物资47.43万件(其中已折价339.13万元);结余8.28万件(其中已折价27.90万元)。
接受使用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收支情况,怒江州红十字会、怒江州光彩事业促进会以及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已在怒江大峡谷网、怒江传媒等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审计结果表明,怒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有效部署,及时成立了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实地防控和网络防控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至2020年3月31日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资金报账审批手续未完善,导致购买设备和防控物资、差旅费等费用未及时报账14.4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完善报账审批手续。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截至2020年7月20日完成整改未及时报账13.43万元,未完成整改1.01万元。整改情况未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