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怒江州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浏览:0  来源: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198-2020-150493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1-16 16:41:57


2020827日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怒江州审计局局长  杨勇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大目标,不断深化各项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各项事业持续推进,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持续强化重大政策落实。统筹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各项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克服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矛盾,兜实兜牢三保底线,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持续关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全州减税降费累计达29 390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州本级完成清欠账款10 124万元,还款率61.06%,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州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92 222万元,实际支出273 870万元,支出率为93.72%;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72 293万元,支持全州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63003人搬迁。

——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全州民生支出1 496 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8%;收回存量资金34 014万元,安排支出32 090万元,统筹用于医保、卫生健康、教育文化、行政运行等民生和重点支出

、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一)州本级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州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 706 379万元,当年总支出1 691 608万元,结转下年14 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7 002万元,当年总支出66 930万元,结余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万元,当年总支出0万元,结余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总收入86 570万元,当年总支出67 388万元,年终结余19 182万元,滚存结余172 39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州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入数与总预算会计账、金库报表一致。发现的主要问题:未按规定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总预算会计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2 215.61万元。

(二)州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大,2019年州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14 771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139 853万元的10.56%;二是20193月至11月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未达到月度考核目标;三是未及时安排使用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3 750万元;四是30内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36 137万元;五是未按规定动支预备费2 ‍712万元,涉及64个项目;六是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中77 64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占年初预算的50.43%七是财政暂付款清理不到位,合同到期未收回暂借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转资金789.09万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按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年年审、其他预算单位5年轮审一遍的基本原则,对73家一级预算单位、16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一)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少计资产810.83万元;二是违反财政管理规定,3个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149.37万元,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12.63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违规支付培训资金12.99万元2个单位超标准报销补助费、差旅费1.50万元;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87.59万元;1个单位未在定点保险机构购买公务用车保险。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63.37万元;二是1个单位项目经费用于基本支出0.03万元;三是1个单位债权债务长期挂账287万元;四是5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4 122.04万元;五是2个单位未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电子设备、办公家具,涉及金额3.45万元;六是9个单位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涉及金额180.96万元;七是2个单位未在定点保险机构购买公务用车保险。

三、脱贫攻坚审计

紧盯安全住房有保障和帮扶资金使用绩效目标任务,对全州十三五时期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州本级2019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全州十三五时期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全州新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完成了16个集中安置点32918295套安置住房工程,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阶段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贡山县将传统村落39114人纳入新增易地扶贫搬迁范围;二是截至2019年末,福贡县、兰坪县新增易地扶贫搬迁106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尚未签订三项协议”;三是兰坪县、泸水市、福贡县挤占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32 890.37万元;四是兰坪县超标准(比例)使用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995.10万元;五是泸水市六库镇人民政府无标准依据支付各项补偿款23.73万元;六是贡山县未按规定支付易地扶贫搬迁土地转让款8.10万元七是贡山县未经同级人大批准调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资金500万元用途;八新增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执行建设程序不严格、项目管理不规范。

(二)州本级2019年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和云南、广东两省的部署,高位推进帮扶,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了东西部协作资金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州农业农村局虚列珠海帮扶资金支出5.14万元;二是州人社局、州教育体育局列支珠海帮扶资金报销单据不合规,涉及金额2 979.91万元。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开展福贡县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福贡县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审批程序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未经审批占用和使用土地28209亩,部分建设项目环境治理恢复、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未进行审批和验收;二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上帕镇上帕村、石月亮乡拉马底村31.65亩基本农田处于闲置;匹河乡、上帕镇558.80亩基本农田内存在非法采石采砂和建房;未向社会公开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三是资金征管不及时,应收未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罚没收入496.83万元,违规免征自来水厂13年水资源费。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一)州本级20191月至20203三保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保资金拨付不及时州财政局未在规定时限内下达2019年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和财力补助资金592 605万元;二是省财政下达2019年省对下第二批财力补助资金4 638万元年终结算州本级实际留存83万元;三是超10%幅度调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787.64万元。

(二)州本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季度对州本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跟踪审计调查。2019年底,州本级拖欠账款总额为6 278万元,截至202072日,已清偿欠款4 125.11万元,剩余欠款总额2 ‍152.89万元,清偿进度为65.71%。州本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4个主体,清偿欠款544.17万元,完成欠款清零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师大附中怒江民族中学2019年底锁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底数不清,虚报欠款18.73万元;二是原州旅游发展委多报欠款17.90万元,将估计测算数纳入拖欠账款底数导致债务不实102.19万元。

(三)州本级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88月末,州本级锁定债务数(底数)62 150.36万元,涉及63个项目,其中:融资平台债务(政府承诺偿还的债务)8 514万元,涉及1个项目;政府支出事项(政府支出责任隐性债务)53 636.36万元,涉及62个项目。州财政局针对州本级锁定的隐性债务规模,制定了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化解债务计划。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州本级20188月锁定隐性债务底数不清,涉及5个单位金额12 321.62万元;二是多计、少计化解隐性债务1 722.08万元2个单位多计50万元5个单位少计1 672.08万元;三是未将隐性债务到期还款事项纳入化债方案,导致到期应支付资本金成本及税费874.71万元,产生罚金75.19万元。

、专项审计

(一)全州人防系统审计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对全州人防系统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不到位,州本级和兰坪县多收易地建设费67.60万元;二是人防领域行政审批及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审批依据不充分、审批流程倒置、擅自施工建设等问题;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州人防办违规将易地建设费11.25万元转入个人银行账户,违规支付赞助费0.80万元,人防设施253.1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是州本级兰坪县未及时收缴易地建239.17万元;五是以收代建,全州人防系统收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后,未统一就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六是政策执行不到位,4县(市)人防系统均未编制城市人防工程建设专项规划、战时防空袭和平时防灾救灾一体化预案,兰坪县财政未按规定足额安排人防资金预算246.48万元。

(二)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积极应对、有效部署,多措并举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财政资金筹集方面截至2020331日,州财政安排疫情防控资金共计848.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0万元,省级资金21.66万元,州级资金697万元实际使用484.62万元,结余364.04万元。二是捐赠款物接收方面截至2020331日,州红十字会以及指定接受社会捐赠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181.37万元,支出181.37万元接受捐赠和使用捐赠资金采购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55.71万件,安排使用47.43万件,结余8.28万件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围绕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民生建设项目,对州老年人活动中心、鹤剑兰高速公路、云兰高速公路等6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金额2 929 878万元,核减投资728.3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726万元,1个项目多计待摊投资2.32万元;二是1个项目超批复投资786.91万元;三是1个项目建设资金未到位67 929.82万元四是1个项目开工许可手续不完整、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五是2个项目挤占资金18.31万元,1个项目被挤占新增债券资金1 200万元,1个项目未按时认缴公司注册资本金200万元,1个项目多支付各类费用180.95万元,2个项目拨款依据不充分向合同外第三方付款;六是2个项目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73.43万元,1个项目未取得发票支付工程款713.45万元,1个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批和附件资料不完整。

上述审计查出问题,部分已完成整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外,州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共移送重大问题线索9项,涉及金额1 524.01万元。主要问题为:一是个别县级单位履职不到位,违规支付勘察设计费;二是个别县工程建设项目检测中介服务未按规定招标;三是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依据不充分、行政审批流程倒置,用人防专项业务经费支付赞助费;四是个别单位未按规定在定点保险机构购买公务用车保险。

、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全面清理各类结余、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密切相关的急需重点项目支出。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统筹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专项债券和新增财政资金及时有效使用。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限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着力稳企业保就业。

(二)强化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脱贫攻坚、就业、医疗、社保、教育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果性。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三)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一抓实整改。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各级各部门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重要精神,紧扣脱贫摘帽、全面小康两大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如期高质量打赢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