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7年2月13日至28日,对怒江州教育局(以下简称“州教育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教育局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州教育工作,属州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等11个行政科(室)及教科院。人员编制43人,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53人(公务员23人、机关工人3人、事业27人),离退休27人。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4辆。
审计结果表明,州教育局2016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较好地完成本部门预算执行及编报的组织工作。但也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1.其他应付款未及时进行清理,导致年度收支反映不实。
2.部分支出未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核算支出,导致年度部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反映不实。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681.91万元,其中:预付账款长期挂账411.15万元,应收账款长期挂账162.76万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25.45万元,应付账款(勤工俭学)长期挂账19.63万元,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36.92万元,应付款长期挂账26万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按照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州教育局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及时结转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形成呆账的要及时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处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进行清理、结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教育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整改,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调整了相关账务,进一步规范管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收回州民族中学借款、支付江东园丁小区集资建房款,对历史遗留存在的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