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认定扶持办法(试行)》政策“一看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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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98-2019-12307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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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1-06 10:15:00

近日,州委、州政府印发了《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认定扶持办法(试行)》,认定为“带贫标杆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平均将获得50万元的扶持资金,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毕竟50万元的扶持资金不是小数目呀。那么怎么申报“带贫标杆社”?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提交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答: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成立。这一条是基础,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该具备。

  2.要求成员人数中建档立卡成员人数不少于100人。

  3.要求合作社年销售收入要不低于100万元。这是衡量合作社是否健康运行的一项标准,年销售收入高了,盈余返还的资金量才能够实现建档立卡成员直接获得返还和分配资金达到当年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

  4.要求建档立卡成员从合作社直接获得返还和分配资金(也就是每年的“分红”),不低于当年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该项收入不包括直接从合作社中获得的劳务收入、销售的产品收入等)。政府每年都会公布一个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法定数,2019年的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是3750元。

  5.要求合作社当年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标杆社的认定对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零容忍,一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类似事件,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不能认定为标杆社。

  二、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申报表(详见附件)。向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索取电子表格(后面有联系方式),规范填写表格内容。

  2.主要情况介绍(包括基本情况、运行机制、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具体来说,就是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你是从事什么产业的?发展到什么一个水平了?带动了多少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多少收入?建立了什么样的利益分配机制?下一步计划如何发展?等等情况都要写清楚。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成员名册复印件和出资情况复印件各1套。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按照会计账务上直接复印就可以了。

  4.合作社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含成员生产和使用投入品记录证明、返还给成员盈余分配记录或成员账户等);合作社的资产、经营和效益等基本情况。这些按照会计账务上直接复印就可以了。

  三、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需要哪些程序?

  答:1.合作社直接向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即可,不用通过层层申报。

  2.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核查认定。由于名额有限,将按照合作社带动建档立卡成员人数由高到低排序认定。

  3.经核查认定后,公示15个自然日。如无异议,由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认定为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

  4.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每年认定1次,认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也就是说合作社今年被认定为标杆社,但如果明年没有达到标杆社的评定标准,也就不再认定为标杆社,不再享受政策扶持。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享受的扶持标准是什么?

  答:1.2019年度认定的州级标杆社10家,平均每个标杆社扶持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标杆社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越多,获得扶持会超出50万元,反之则会少于50万元。

  具体计算标准如下:州级标杆社获得扶持资金数=(年度扶持资金总额÷当年评定州级标杆社带动建档立卡成员总人数)×本标杆社带动建档立卡成员人数。这个公式可以这样理解,就是今年总的扶持资金是500万元,认定的标杆社是10家,这10家标杆社总计带动了多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计算出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平均可以获得多少扶持资金,每一个标杆社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乘以平均可以获得扶持资金,就可以计算出标杆社获得多少扶持资金。

  比如:今年评定了10家标杆社,扶持资金总量为500万元,10家标杆社总共带动了2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从合作社直接获得返还和分配资金(也就是每年的“分红”)达到了当年贫困户退出人均纯收入标准(2019年为3750元),那么500万元÷2000人=2500元/人,假设A标杆社带动了1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那么相应获得的扶持资金就是2500元×150人=37.5万元;B标杆社带动了3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那么相应获得的扶持资金就是2500元×3000人=75万元。

  2.带贫标杆社获得的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本社的扩大再生产。这是对扶持资金用途的规定,这笔资金不能用于消费或者直接分配到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只能用于扩大再生产。

  五、如果不正确履行“标杆社”的资金运行,会有怎样的处罚?

  答:对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贪污带贫标杆社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追回扶持资金。同时,将禁止有关合作社及其主要负责人参股的其他合作社5年内参与带贫标杆社的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大家一定要如实申报!

  六、如何申报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标杆社?

  答:1.申报方式:本次认定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标杆社只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副理事长递交申请材料,不接受代交、邮寄、邮箱发送等其他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2.申报地点:怒江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下赖茂州农业农村局办公楼403室)。

  3.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18:00前。

  4.本办法由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和解释。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到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晟,3622811,13988685768

  监督电话:3625822(州纪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怒江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贫标杆社认定扶持办法(试行):20191106052305654.doc
 

  怒江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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