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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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2号
(总第111号)
怒江州2017年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7年,怒江州审计局对全州4县(市)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的24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和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州级下达4县(市)脱贫减贫计划目标,全州2017年计划脱贫出列的贫困村24个,其中:兰坪8个,泸水6个,福贡5个,贡山5个,涉及常住人口12 104户38 33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 775户6 557人。24个脱贫出列贫困村2017年计划退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1 449户5 100人。审计调查结果表明,4县(市)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通过近几年脱贫攻坚资金的大力投入,脱贫攻坚工程的深入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滞后。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兰坪、福贡、贡山三个县仍未编制完成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二)影响贫困户脱贫目标实现的问题。
截至2017年9月30日,仍然存在一些影响贫困户脱贫目标实现的问题,一是贡山县2017年计划脱贫的2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安全稳固住房;二是全州2017年计划脱贫的7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仍有适龄青少年就学没有保障(泸水市2户,福贡县5户);三是泸水市2017年计划脱贫的14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未达到扶贫标准;四是贡山县2017年计划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仍有1户1人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三)影响贫困村退出目标实现的问题。
截至2017年9月30日,仍然存在一些影响贫困村退出目标实现的问题,一是全州2017年计划退出的24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均高于3%;二是福贡县1个村未实现行政村道路硬化;三是福贡县2个村网络宽带未覆盖到学校和卫生室;四是福贡县2个村87户未通自来水,取水半径超过1公里;五是全州8个村没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泸水市1个村,兰坪县5个村,福贡县2个村);六是全州2个村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泸水、福贡各1个村)。
(四)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脱贫攻坚成效。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州2017年24个计划脱贫出列贫困村实施的79个各类扶贫项目,其中有19个项目尚未开工实施(泸水1个,福贡3个,贡山10个,兰坪5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向4县(市)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同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对脱贫攻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滞后的问题,要求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2017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对影响贫困户、贫困村脱贫目标实现的问题,要求4县(市)人民政府督促脱贫攻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对照贫困户、贫困村退出考核内容及标准,及时补齐短板,力争年底实现贫困户、贫困村脱贫目标;对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要求4县(市)人民政府督促脱贫攻坚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解决施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施工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完善制度建设。二是强化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执行落实。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4县(市)人民政府对标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均已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由4县(市)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