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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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3号
(总第112号)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3月,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744.59万元,本年支出713.00万元,年末结余31.5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的问题,责成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成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强对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二是强化依法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的问题,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及时与怒江州地方税务局作了清算,并于2018年11月9日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2018年5月4日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审计报告》,要求全委干部职工把好“第一道关”,严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原始凭证报账,严禁出现“白条”报账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