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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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98-2018-0801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8-11-22 14:40:37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13

 

(总第112号)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十一二十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3月,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744.59万元,本年支出713.00万元,年末结余31.5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的问题,责成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成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加强对财务报销凭证的审核,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客观、真实、完整地记录经济业务事项;二是强化依法纳税意识,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税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的问题,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已及时与怒江州地方税务局作了清算,并于2018119日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201854日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审计报告》,要求全委干部职工把好第一道关,严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原始凭证报账,严禁出现白条报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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