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4号
(总第103号)
怒江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
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8年1月至3月,对怒江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卫生计生委)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卫生计生委是州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属州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科等13个科室和2个事业单位,即州干部保健中心、州计划生育药具站。所属6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即州卫生监督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中心血站。州卫生计生委管理州计划生育协会,与州计划生育协会合署办公。截至2017年末,州卫生计生委人员编制32名,其中:行政19名,事业13名;实有人数42人,其中:行政36人,事业6人;退休职工2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州卫生计生委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监考、考务费2.65万元。
2.虚增债务,涉及资金2万元。
3.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
4.会计核算不规范。
5.公务接待支出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决算草案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州卫生计生委将实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列入差旅费核算0.38万元,列入办公费核算0.08万元,此行为导致2017年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和办公费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发放监考、考务费2.65万元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收缴云南省财政厅;对虚增债务,涉及资金2万元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作调整账务,调减债务2万元;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形成呆账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处置;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进行账务调整,规范财务核算;对公务接待支出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和办公费不实问题,要求州卫生计生委严格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规范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州卫生计生委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严格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法纪,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对往来款应及时清理,不能长期挂账,不得在往来款中列收列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正积极组织整改。一是关于违规发放监考、考务费2.65万元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已于4月16日向职工收回并上缴省级财政。二是关于虚增债务,涉及资金2万元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已做账务调整。三是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正在清理。四是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规范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的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全面地反映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五是关于公务接待支出未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州卫生计生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