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第11号
(总第82号)
泸水县2013年至2015年9月
脱贫攻坚工程专项资金跟踪审计结果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自2015年10月至11月对泸水县2013年至2015年9月脱贫攻坚工程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脱贫攻坚资金计划安排情况。
2013年至2015年9月,泸水县纳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的民生改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建设等五大工程80个项目,总投资额82917.58万元(企业自筹10个项目,投资额13418.73万元),其中:2013年17825.59万元,2014年30277.82万元,2015年1至9月34814.17万元,由泸水县人民政府下属16个部门和6家企业负责实施。
(二)国家投入脱贫攻坚资金到位及收支情况。
2013年至2015年9月,泸水县纳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的五大工程276个子项目,总投资69498.8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部门预算内整合资金58006.66万元,省财政脱贫攻坚专项资金7488.69万元,州县配套资金4003.49万元。经审计,截至2015年9月底,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4919.45万元,其中:省财政脱贫攻坚专项资金7488.69万元,州县配套资金834.14万元,中央及省级部门预算内整合资金46596.62万元;支出28183.06万元,结转结余26736.39万元。
(三)企业自筹情况。
2013年至2015年9月,企业自筹纳入泸水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的投资额为13418.73万元,截至2015年9月底,已完成投资12019.25万元,未完成1399.48万元。
(四)国家投入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具体投向。
2013年至2015年9月,脱贫攻坚资金用于五大工程支出28183.06万元,一是民生改善资金5568.39万元,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222.07万元,三是产业发展资金5328.06万元,四是社会事业资金1791.33万元,五是生态建设资金1273.21万元。
(五)国家投入财政脱贫攻坚资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15年9月底,泸水县纳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中的五大工程276个子项目,已完工结算项目4个,已完工未结算项目82个,在建项目55个,未开工项目135个。
审计结果表明:泸水县委、县政府根据《怒江州脱贫攻坚总体方案(2013—2017年)》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对脱贫攻坚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有力地推动了泸水县扶贫工作的持续开展。随着扶贫投入力度的加大和扶贫开发项目的深入实施,泸水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审计发现,泸水县在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不到位、虚报项目、重复申报项目、扩大申报项目资金量和项目进度缓慢、开工率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不到位15811.43万元。上级未下达项目资金15811.43万元,其中:32个项目未下达资金,32个项目仅到位部分资金。
(二)虚报项目。泸水县交通局将2011年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泸水县称杆乡堵堵洛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怒江州泸水县脱贫攻坚2015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申报,涉及项目建设资金250万元(结余130.37万元)。
(三)重复申报项目,虚增实施方案总投资352.18万元。泸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2013年已完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纳入《怒江州泸水县脱贫攻坚2013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中申报,致使2013年泸水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总投资虚增352.18万元。
(四)扩大申报项目资金量,虚增实施方案总投资274万元。泸水县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负责实施的百花岭旅游特色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实际申报574万元,扩大申报项目资金量274万元。
(五)项目进度缓慢,开工率低。泸水县纳入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建设子项目共276个,截至审计期间仅完工结算4个,已完工未结算82个,未开工项目135个,项目落地率低,已开工项目进度缓慢。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不到位15811.43万元的问题,建议泸水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及各实施单位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尽快落实未下达的项目资金,按期完成泸水县2013年至2015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对泸水县交通局虚报堵堵洛村公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0.37万元的问题,由泸水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调整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对重复申报项目,虚增实施方案总投资352.18万元和扩大申报项目资金量,虚增实施方案总投资274万元的问题,责成泸水县人民政府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申报项目,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进度缓慢,开工率低的问题,责成泸水县人民政府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落地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开工率,加快开工项目进度,完工项目尽快组织验收、结算、交付使用,及时发挥项目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提出了加强扶贫项目计划管理,强化对扶贫资金的财务管理、监督和项目后期管理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泸水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不到位15811.43万元的问题,部分已作整改,其中:未全额下达资金的32个项目,已整改5个项目,资金已到位1360万元,仅到位部分资金的32个项目,已整改4个项目,资金已到位676万元;对虚报项目问题,泸水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泸水县交通运输局对称杆乡堵堵洛村公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30.37万元调整用于其他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支付鲁掌镇三河村湾转河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缺口资金);对项目进度缓慢,开工率低的问题,泸水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各相关单位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各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并责成县纪检、督察部门成立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县脱贫攻坚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或推进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