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泸水县“十二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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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98-2017-0803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7-02-14 17:10:01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NOL MUT LI SU SHIT  ZIQ ZHIQ ZHOU SHE JIQ JUIT
SHE JIQ GGU LI MA BBAI PU
 

 


2017年第2

(总第87号)

 

 

 


 

泸水县十二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结果

(二一七年一月十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67月至8月,对泸水县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各级财政投入的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泸水县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共计19项,涉及专项资金2 582万元,其中:运行阶段10项、决算阶段3项、施工阶段5项,涉及水污染防治资金2 532万元;立项审批阶段1项,涉及水污染防治资金50万元。

(二)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至2015年,泸水县人民政府每年与怒江州人民政府签订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将目标减排责任按减排类型细化分解至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省级重点减排项目,泸水县均按照减排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减排任务。

(三)水污染防治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十二五期间,泸水县共筹集水污染防治资金2 7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 555万元,省级补助660万元,县级配套522万元;截至2016630累计支出2 480.50万元;累计结余256.50万元,其中:县环保局71.75万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0.43万元,老窝镇人民政府50万元,片马镇人民政府14.3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泸水县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但审计发现泸水县存在一项水污染防治项目未及时实施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项水污染防治项目(泸水县老窝镇工业园区分水岭冶金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未及时实施,涉及资金50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泸水县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分析、整改和落实。对尚未实施的水污染防治项目,相关部门已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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