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7号
(总第92号)
六库新城区面山灯光亮化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怒江州审计局于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对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怒江州住建局”)负责实施的六库新城区面山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六库新城区面山灯光亮化工程项目位于怒江州泸水县六库新城区面山,主要针对新城区面山“怒江大峡谷”五个字体及周边岩壁45000㎡的悬崖泛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由昆明鹏程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工程项目于2010年6月8日开工建设,2010年10月26日竣工,2010年12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开工以来,怒江州住建局重点项目领导小组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对工程实施了招投标,并签订了相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直接委托,签订了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业主、监理、设计、造价咨询和施工单位五方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顺利建成工程项目,该项目的竣工完成,对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打造旅游城市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签证管理不规范,工程量多计;现场管理不到位,接待费超支;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和现场监理档案资料缺失,未按施工图审查意见整改,结算未按合同相关条款要求执行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2.22万元。该项目由于多计工程量、二次搬运费取费不合规、新增综合单价组价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22.22万元。
(二)超额支出招待费0.96万元。该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超出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2.22万元问题,已责成怒江州住建局按审计决定调整工程结算;对超额支出招待费0.96万元问题予以核减,已责成怒江州住建局按审计决定及时上缴怒江州财政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怒江州住建局积极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按本次审计审定的工程价款与相关施工单位结清工程尾款;二是已按审计建议将超额支出招待费及时上缴怒江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