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8号
(总第93号)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审计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6月9日至6月27日,怒江州审计局对2014年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州庆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庆办)州庆活动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庆组委会下设州庆办公室、综合服务组、宣传文艺组、招商引资组、安保工作组、重点项目组。州庆组委会办公室作为州庆组委会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州庆活动资金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州庆办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 “勤俭、从简办庆典”的要求,较好的完成了州庆活动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作,为成功举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保障。州庆资金财务收支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在财务管理活动中,由于银行原因,存在未及时与州庆办结算存款利息,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缺失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州庆办在中国工商银行怒江六库支行的银行账户,从2014年5月26日开户至2016年5月17日销户期间,少计州庆活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7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州庆办将银行少计利息收入1.72万元追回并上缴州财政。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庆办及时整改,在审计期间与银行进行了清算,将银行少计利息收入1.72万元追回并上缴了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