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5月17日,怒江州审计局对怒江州水务局(以下简称州水务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怒江州水务局是主管全州水资源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财务隶属一级核算单位。内设机构13个,即:办公室、资产财务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科、水政水资源科、农村水利科、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州水政监察支队、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州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六库江堤管理所、州水土保持监测分站。
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州水务局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财务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账表数据相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核算基本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但存在结余资金大、“暂付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结余资金大,效益难以全面发挥
截至2012年末,州水务局结余资金2399.35万元,比2011年末结余资金1559.13万元,增加了840.22万元。
㈡违规发放补助、报销费用0.49万元
㈢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86万元
2012年度州水务局应缴预算收入292.68万元,已缴国库288.82万元,未缴预算收入(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86万元。
㈣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
截至2012年末州水务局基本户“暂付款”5.10万元,“暂存款”97.21万元长期挂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大、效益难以全面发挥的问题,责成州水务局对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结余资金;对违规发放补助、报销费用0.49万元和应缴未缴预算收入3.86万元的问题,鉴于州水务局对上述问题在审计期间已作整改,此次审计不作处理,要求今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暂付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组织专人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书面函告我局。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怒江州审计局向州水务局提出以下建议:㈠强化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对资金使用单位严格进行费用支出审核和检查验收,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使其发挥最大使用效益;㈡细化水利专项资金核算,按项目进行分项核算,使资金来源与支出相对应,清晰完整准确记录反映项目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㈢已完工的水资源管理和防汛调度中心应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登记入账反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州水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积极整改。对结余资金大、效益难以全面发挥的问题,州水务局承诺将强化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进一步加快推进实施的建设项目进度,加强资金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的问题,正在整改中。